长照扣除额三读纳排富条款 会计师:有三种人不能采用
▲长照扣除额通过三读,未来家里有需要长期照顾的亲人,缴税可以少一点负担。(图/翻摄自pixabay、示意图)
长照扣除额今(1)日三读通过,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提醒两大重点,其一,新增的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因属于基本生活费用性质,所以未来会纳入基本生活费用总额的比较基础;其次,长照扣除额有设立排富条款,未来有3种状况,并不适用长照扣除额。
针对《所得税法》修正案,第17条修法将长期照顾费用纳入扣除额,额度为每人、每年12万元,并将排富门槛订为综所税税率20%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依据纳保法计算的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因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已经从基本生活费用总额的比较基础中排除,所以不影响。但新增之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因属基本生活费用性质,将会纳入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总额的比较基础。
此外,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未来纳税义务人、配偶或受扶养的亲属符合卫福部公告须长期照顾的身心失能者,就可以适用长照特别扣除额。但有排富条款,未来有三种情况不能够扣除:
一,减除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及长照特别扣除额后,适用税率在20%以上。
三,纳税义务人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计算的基本所得额超过扣除金额(现为670万元)。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表示,依纳保法计算的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新增之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因属基本生活费用性质,所以将会纳入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总额的比较基础。
▼未来基本生活费未来比较(图/资诚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