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可节税 拍卖价屡创新高

文化部长李永得(右)23日出席「后疫情时期艺术品市场如何振兴」公听会,听取意见。(郭吉铨摄)

资产族群理财节税有方,而购买艺术品则成为兼具投资合法节税的作法资诚(Pw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家族企业财富传承服务执业会计师洪连盛表示,近年来台湾艺术品拍卖市场及海外艺术品拍卖市场落槌价屡创新高。主要因为艺术品具有收藏传承及增值的空间。而且出售艺术品所得如果途径得当,所得税也可以「省很大」。

对于艺术品节税方式,洪连盛表示,财政部104年底公告一则解释令,明定自105年1月1日起,个人提供古董及艺术品在我国参加拍卖会之所得,其能提示足供认定交易损益证明文件者,依《所得税法规定,以交易时成交价额减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转该项资产而支付之一切费用后之余额所得额;如未能提示足供认定交易损益之证明文件者,以拍卖收入按6%纯益率计算课税所得。

洪连盛进一步解释,也就是说,如果民众拿自家的艺术品透过国内拍卖会,且其无法提示相关成本的证明文件者,可以按照售价的6%当作所得,再将拍卖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税报税

举例来说,张先生在国内拍卖市场拍卖一件骨董价格是1亿元,但因无法提示足供认定交易损益之证明文件,因此可利用上则规定,以1亿元的6%为600万,推计为拍卖所得,若张先生的边际税率为40%,仅需缴240万元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