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2周临时说不演!「巧虎」舞台剧演员判赔剧团43万
▲崔姓演员先前答应「O剧团」到大陆出演舞台剧,事后未履行契约,法院判他应赔偿43万元。(图/翻摄自「O剧团」粉丝专页))
崔姓演员先前答应「O剧团」到大陆出演舞台剧,并会担任主角「巧虎」,但签约完后他却未履行承诺,不来参与排练,导致剧团需花钱找替补演员,增加许多相关费用,事后O剧团向崔提告求偿损失。台北地院判崔应赔偿43万元,仍可上诉。
法庭上「O剧团」委托律师主张,双方在2018年2月23日时签订合约时,崔员答应会参与2018秋冬「寻找消失的音符」大型巧虎舞台剧的演出,并担纲主角巧虎的角色,但合约期间崔员不仅未依约前来参加训练,还在剧团出发前2周临时表示无法参与演出,让剧团只好花钱紧急找代打演员,又额外支付多余的排练场地租赁费供剧团排练,对此,O剧团向崔员求偿90万元损失。
法院审酌,认为O剧团与崔员当初签订合约明确,崔员单方面迟误履行期,应负延迟责任,故剧团因他而产生的多余支出及相关费用,他应负起赔偿责任,但依约O剧团仅能求偿18万元,至于他未履行契约所产生违约金的部分,则以25万元为适当,加总后判崔员应赔偿4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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