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聚众闹事…少年无照逃逸!警急追2车相撞 他断腿喊「执法过当」结果出炉
▲桃园分局警方执行勤务与少年发生擦撞,被告过失伤害获判无罪,少年再提国赔,法官也判败诉。(示意图/pixabay)
桃园分局一名陈姓警员处理少年聚众滋事时,与骑车双载的官姓少年发生擦撞,后方陈姓少年因此脚踝骨折而对陈员提告过失伤害,陈员事后获判无罪。不过,陈男不服,另提出诉讼向桃园分局求偿国赔,但法官认为,陈员执勤并无过失,也无不法行为,判陈男败诉。
根据判决,陈男提告主张,陈员2018年2月间处理少年聚众滋事时,未遵守「执行巡逻勤务中盘查盘检人车作业程序」的规定,贸然执行,与从该聚集地骑车准备右转离开的官男发生擦撞,导致后方的他倒地后脚踝骨折,依精神慰抚金、看护费用、工作损失及医疗费用等,向桃园分局求偿国赔369万7千余元。
对此,桃园分局表示,陈员执行勤务时并无过失,也没有不法行为,更不适用「执行巡逻勤务中盘查盘检人车作业程序」,且现场因有死角,官男突然骑车冲出,陈员根本猝不及防,再者,陈男的求偿金额也不合理。此外,陈员的过失伤害罪部分,法院也已判决无罪确定,桃园分局更没有负担国赔的责任。
法官审理时,官男证称,当时因为无照驾驶,又听见有人喊警察来,一时紧张才加速想离开,当时有听见陈员喊不要到,但同时双方已撞到了。陈男则指控,当时陈员将油门催到底,然后以人跳车的方式,用机车撞他们,因此认为陈员执法过当。
法官调查,陈员获报前往处理聚众闹事,但官男无照驾驶还加速逃离,2车因此发生车祸,而陈员依其专业,合理判断官男有不法行为,因此把握稽查的黄金时刻上前拦阻,是维持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全的必要手段,并无不法也没有违反比例原则,因此驳回陈男请求。全案可上诉。
【更多新闻】
神棍称9尊神明附体!骗饮料妹阴阳调和…见警上门猛念「隐身咒」:你看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