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廉政公署到国安公署

香港四个警察协会联合声明全力支持通过港版国安法。(取自东网

港区国安法》已经在大陆人大常委会通过,其中最受瞩目的条文,也是最敏感的部分,就是北京将在香港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职责香港特区政府现有执法机构关系

根据《港区国安法》,香港特区政府和警队承担国安执法主要责任,预计未来较多在第一线处理国安案件和其他国安事务,但该法保留了国安公署在特定情况下直接执法的权力。这就意味着尽管国安公署是继中联办、驻港部队外交部驻港公署之后第4个在港公开成立运作官方驻港机构,但国安机构是第一个真正在香港享有「执法权」的单位。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驻港国安公署的缘起,和近50年前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既具有相似的背景,又体现出中、英不同文化下的相似治港思维。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是英国在香港的一次重大创制,也奠定了后来香港引以为豪的廉洁、高效和高素质公务体系

廉政公署成立前,香港尚未完全走出「67暴动」的社会动荡,政府尤其是警队的腐败更是在香港社会引起极大反弹,这些不稳定因素都促成伦敦决策层拍板设立独立于港英殖民政府、直接向英方负责的廉政公署。当时的公署全名「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廉署管理层以英方情治体系「军情五处」和港英「政治部」背景人员为主,都体现出上述权力关系。

廉署成立后,虽经过「警廉冲突」,以特赦和「不设追溯期」作为妥协,但此后几十年间,廉署不但让港英公务体系政风焕然一新,也以「喝咖啡」等约谈方式赢得社会美谈,成为香港各阶层信任度、支持度最高的机构。

与之类似,国安公署成立前,香港因修订《逃犯条例》产生的「反送中」风波持续1年仍未平息,社会动荡撕裂,极端政治思想侵入校园商界文化圈等各个角落,香港的现有制度和法律已经难以处理这些棘手问题。作为「治港最高负责人」的北京,面临50多年前英方类似的局面

值得留意的是,《港区国安法》草案细节公布之后,有香港专家指出,草案拟设立的由特首及高级官员、律政警方负责人组成的「国安委」,并没有廉政公署负责人的角色,故建议将廉政专员纳入。而这个建议其实点出了一个很重要、也很敏感的议题,那就是《港区国安法》在香港生效后,如何处理港府公务体系内部的政治忠诚和国安隐患

一直都有传言说,英方97年撤出香港后,与港府公务体系仍存在隐密、微妙的联系。从去年反送中运动来看,港府内部也的确出现了「倒戈」、公务员参与或组织示威甚至被捕的情况。依目前架构,港府设有「公务员事务局」,但该部门毕竟是港府下属机构,难以处理较敏感的政治效忠反渗透事项

《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同属政府体系的警队国安处,似乎难以参与对公务员的清查。届时北京新设立的驻港国安公署会否介入?现有的廉政公署会否在反贪污职责之外,也对香港公务员的政治效忠进行监督?而国安公署和廉政公署之间又将展开怎样的合作?国安公署是否像当年廉署一样为香港政治打开新局?都值得观察。(作者智库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