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动作提高罚锾遏止Uber 林全:政府要有一定管理能力

▲有网友认为政府开罚Uber效率不如罚酒驾、修改劳基法。(图/本报照)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31日就「公路法」第77条、78条条文修正达成共识,将提高违规营业裁罚金额至10万元以上至2500万元以下罚缓,遏止Uber违法经营。不过,有网友则酸,「第1次看到政府那么积极」、「酒驾最高罚则才9万」等。行政院林全则说「政府当然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31日指出,由于「公路法」规定汽车运输业成立资本规模,由500万元至1亿元不等,罚锾额度除参考「公平交易法」规定外,并对应汽车运输业成立资本,且实际执法时,也会配合修正「自用车违规营业处罚基准表」,确保行政裁罚符合比例原则

关于「设立检举奖金制度部分,31日的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中,亦决议将另新增「公路法」第78条之1,对于未依该法申请核准而经营汽车运输业、计程车客运服务业的行为,民众得叙明事实检具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机关检举。主管机关除应对检举人身分资料保密外,并得酌予奖励。此修正案将由民进党团于下周提案。

林全1日被问到一下大幅提高罚锾的原因时表示,「这部分应该是我们认为要纳入管理,政府当然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包含处分在内,至于金额的多寡,我想交通主管机关他们会有适当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