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五千有找 」 时力提修法提高罚锾
关于聚众斗殴事件,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过去五年的案件中有超过七成都是用《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但平均裁罚金额却不到5千元,因此他提出将《社维法》第87条条文修正,罚锾提高到2万4千元。
针对街头斗殴事件,行政院长苏贞昌日前下达严厉指示,而行政院14日拍板修正《刑法》来管制。而徐永明15日举行记者说明时代力量所提出之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与行政院修《刑法》的版本并无冲突、竞争。他说,过去五年的案件中有超过七成都是用《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原社维法的的罚锾最高可到1万8千元,但平均裁罚金额却不到5千元,因此他提出将社维法第87条条文修正,罚锾提高到2万4千元。
徐永明根据统计资料解释,相较于《刑法》第149条、150条、283条,从2014年到2018年以《社维法》第87条裁处的案件件数有高达78%,2018年更高达738件。而社维法第87条最高可处3日以下拘役或1万8千元的罚锾,但警政署2014年到2018年资料却显示,平均每人裁处金额最高是2014年,每人平均5324元,五年平均只有4550元,「5千还有找」。
「如果是这样的效果,换多少局长搞不好都没用!」徐永明质疑,原社维法的最高罚锾达1万8千元,平均却仅罚不到五千,「这样的裁罚真的会有吓阻的效果吗?」因此他也呼吁,司法机关将裁处金额提高,否则一再轻判仅会让法律形同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