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重罚!行政院会将提案修法

行政院苏贞昌。(图/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面对街头斗殴事件频传,行政院长苏贞昌上周在治安会报下达严厉指示,特种行业店门口若再发生聚众斗殴,警察局长就换人。对此,行政院已排定14日将审查通过 ⟪刑法⟫第149条及150条修正案,将其中「公然聚众」定义明确化为三人以上,并修法加重罚金,聚众不解散罚金最高八万元;聚众斗殴罚金最高则为十万元额度

依据现行 ⟪刑法⟫第149条规定,公然聚众,意图为强暴胁迫,已受该管公务员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场助势之人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首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情官员指出,这次修法将参考⟪组织犯罪条例⟫的立法例,亦即三人即可构成组织,将聚众的定义明确化为三人以上。由于修法前罚金仅处三百元以下,国人普遍无法接受,因此这次修法也大幅提高在场助势者罚金,额度改为八万元,并将命令解散的次数从现行的3次降为2次。

至于现行⟪刑法⟫第150条规定,公然聚众,施强暴胁迫者,在场助势之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首谋及下手实施强暴胁迫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来修法后,罚金最高为十万元,希望能产生警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