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翻开正确的史页 段宜康:修法责任就在民进党!
亚洲首场同婚释宪案最终结果揭晓,民法不许同性别2人缔结婚姻关系,实属违宪,立法院须在2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倘若没在2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侣就可以直接依民法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赞叹,大法官翻开正确的史页,未来修法责任就在民进党和立法院。
▲同婚释宪案结果出炉,大法官认定民法违宪。(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司法院大法官释宪结果指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2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
因此,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2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持2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段宜康指出,「我们,尤其权力愈大的人:都愈应勇敢面对自己的责任」,要记取一年来的教训,折衷与妥协,往往是最糟糕的选择,同婚释宪案结果出炉以后,最重要的还是在于立法院和民进党,力促完成修法,真正维护同志权益。
台湾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在2013年3月,和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以不符《民法》规定为由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但他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的疑虑,因此声请释宪。
然而,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为关心同志权益,对相关婚姻法令是否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平等权等问题,同样也声请大法官解释。大法官2017年3月24日召开宪法法庭,针对相关疑虑进行讨论,最终结果今天下午总算出炉,虽然结果不出意料,但公布结果这一刻仍让挺同婚人士都相当振奋。
▼大法官释宪,民法不许同性别2人缔结婚姻关系违宪,段宜康赞叹。(图/翻摄自段宜康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