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签署800周年 英首相:它改变了全世界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当地时间15日参与了《大宪章》800周年纪念仪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1215年6月15日,约翰国王被迫对侯爵们做出让步,签署被认为奠定现代自由与人权基础的《大宪章》,800年后的今天,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首相卡麦隆等政要,皆出席了在英国的纪念仪式,向这部对英语世界的宪法有着根本影响的宪章致敬。
最初,《大宪章》是为了避免诸侯君对抗王军打得两败俱伤,因此在和谈后,约翰国王便签署了这个条约;往后的数百年,它不断被引用,例如美国的《独立宣言》与《权利法案》,以及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也看得到《大宪章》的影子。
《大宪章》不仅令教会免于政府的干涉、限制国王使用特权压榨贵族,最著名的第39条「除非经过同侪合乎法律的审判,或者符合本地的法律,一个自由人不得被任意逮捕、囚禁、剥夺财产、加罪、放逐、或者用其他的方法让他身败名裂。」以及第40条「我们不会对任何人贩售权利或正义,我们也不会否定、延迟任何人的权利或正义。」也首次确立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据悉,目前英国法典仍保留了3条《大宪章》条文,首相卡麦隆在致词时也提到,「800年前在这里发生的事,即便到了今天仍与当时同样重要」也谈到这份文件改变了全世界,鼓舞了美国开国元老、印度国父甘地,以及南非自由斗士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