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枪列管影响剧组拍摄 立委吁订定影视道具枪管理规范

立委呼吁政府应该尽速提案修法,且订定影视道具管理规范。(赵双杰摄)

道具枪列管影响剧组拍摄,跨党派立委何志伟陈椒华张其禄今提出修法版本,呼吁尽速修法订定影视道具枪管理规范。(林缙明摄)

为防范改造枪枝,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修法,规范影视道具枪被作为模拟枪列管,无法提供影视摄制使用,民进党立委何志伟、民众党立委张其禄、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今提出跨党派修法版本,呼吁政府应尽速提案修法,进一步订定影视道具枪管理规范,让台湾影视提升国际竞争力

现行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规定,模拟枪于修法后只供外销研究才得进出口,导致影视道具枪被作为模拟枪列管后,再也无法申请进出口。影视作品拍摄需求若无法满足,未来国内的影视摄制将难再出现真实的枪枝镜头,不只影响国片题材发展,更影响国外剧组来台拍摄意愿,对国内影视长期发展性将是一大打击。

张其禄指出,治安维护警政署对于枪砲弹药刀械管制不能懈怠,建议建立相关配套,让影视道具枪的使用权益及安全能够确保,而且不被污名化。

何志伟认为,美国韩国等注重影势发展的国家,影视道具枪使用相当普及,且都有利专法马来西亚近期更为推广影视产业,建立一套影视道具枪管理,相较之下,国内长期缺乏明确类别划分及法规管理,甚至有不慎错杀影视道具枪的情形,政府应尽速予以检讨,并拿出推动影视产业的决心。

陈椒华则提到,国内知名影集「国际桥牌社」正因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修法.影视拍摄因而发生受阻的情形,显示现行法规已有影响影视产业的实例,有尽速修法必要,正视国内影视产业发展急需解套的需求。

面对朝野立委要求修法诉求,内政部表示,根据查缉统计,持枪犯罪或持枪致死案件,改造枪枝占9成,进一步分析发现,7成改造枪枝是由模拟枪或操作枪改造而来,因而去年修法全面纳管影视业者若对道具枪使用有疑虑,可以向各地警局保安科洽询;至于朝野立委修法建议,将会带回去研议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