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纳管!政院拍板玩具枪、操作枪也将纳管

苏贞昌。(图/记者范纲仪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针对「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政院会3日拍板扩大管制范围。草案将有改造空间的「操作枪」纳入模拟枪范畴,日后如果未经许可就制造、贩卖或运输火砲、机关枪手枪等,将面临至少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科最高新台币3000万罚金

内政部新闻稿指出,此次修法主要修正「枪砲」定义,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将所有具杀伤力之各式枪砲,无分非制式与制式,只要会致人于死,刑责均以较重刑度论处;同时修正「模拟枪」定义,删除「打击底火要件,修正为「类似真枪火药式击发机构装置」,将「操作枪」纳入「模拟枪」管制范畴。

内政部提到,防制枪枝犯罪应多管齐下,必须从源头管制并加重刑罚,不容许歹徒法律漏洞,一定要严查严惩,警政署持续全面检肃非法枪砲,以维护社会治安。

此次草案同步调高其他罚则,未来制造、贩卖、运输或转让前项公告查禁之模拟枪者,从原本得50万,调高至150万元以下罚锾;另外,改造第一项公告查禁之模拟枪可供发射金属子弹,未具杀伤力者,从原本10万元,调整成20万元以下罚锾。

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现在社会治安事件都来自非法之徒持有枪枝,造成民众伤亡。维护人民的安全,让国人能够安居乐业,是政府责任。有鉴于犯法的相关案件,不法之徒利用现行法制对于枪枝来源是「制式」或「非制式」,在刑度上有不同,以及制造枪械、玩具枪或操作枪的业者,太容易让不法之徒以简易工具就改造,成为有杀伤力的武器

苏贞昌提到,要请内政部能与立法院朝野党团尽速沟通,快速通过完成,以维护人民的安全,也让不管制式枪枝或非制式枪枝,只要具有杀伤力,其刑度应该相同。

苏贞昌说,请经济部对玩具枪制造业者多予沟通,一旦经不法之徒的改造后,成为破坏社会治安的工具。业者应该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怎样能够在制造过程中,让非法之徒不易得逞,这也有其企业责任。希望经济部能多沟通,让业者在这一方面能够有所合作,让社会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