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管操作枪 12月11日前快申报或缴销

警政署说,12月11日前,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操作枪」,即可免于受罚。(警政署提供/胡欣男台北传真)

为遏阻改造黑枪泛滥,《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今年修正,改造枪最易取得的模型「操作枪」纳入管制。警政署指出,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枪者,在12月11日前,尽速至警局申报持有或自愿缴销,以免触法受罚,最高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枪砲条例2015年增订「模拟枪」规定后,市面出现自称「操作枪」的变种,主特征撞针孔(洞)未贯通,滑套(枪机)内不具撞针,以规避「打击底火」的查禁要件

今年修正模拟枪定义,将须具备打击底火,修正为「类似真枪火药式击发机构装置」,将操作枪纳入模拟枪的管制范畴,并大幅提高罚锾。

警政署说,修法前有厂商意图规避模拟枪的查禁要件,制造外型、构造及材质类似真枪的商品,称为「操作枪」,不法分子可轻易购得,简单改造成有杀伤力枪械成本低刑责低,杀伤力却不亚于制式,成为歹徒最青睐的犯罪工具,俨然是治安隐忧,故修法补漏洞

警政署统计,近5年持枪犯案,改造枪约占89%;制式仅约11%,显示改造枪泛滥。查获具杀伤力的改造枪,由操作枪改造而成约占57%,平均每查获2枝改造枪,就有1把是操作枪改造而来。

今年修法针对「枪砲」定义修正,增订「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将所有具杀伤力的各式枪砲,不再区分类别,只要会致人于死,就依法论处,让不法之徒难以规避重罪追诉。

警政署说,修法前已有操作枪者,可申请报备持有或自愿缴销,12月11日前,携带操作枪及相关身分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警局办理

警政署表示,修法「加重刑罚」及「源头断根」双管齐下,不容法律漏洞。警方持续取缔拥有黑枪的黑帮及不法之徒,刨根溯源,严打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