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上囚车…进看守所「脱光」受检 看着丰盛午餐一口都没吃

记者陈雕文/新北报导

41岁艺人丁小芹因卖假包被判刑2年6月,1日上午10点到新北地检署报到,并坐囚车女子看守所;进看守所后,会检查随身物品,再进入检身室脱下全身衣物,检查口腔腋下等私密部位,接着换上囚服,等待明天被送往桃园女子监狱服刑。据悉,看守所帮丁小芹准备丰盛午餐,她面无表情,一口都不吃。

▲丁小芹(红圈处)坐囚车至女子看守所,经过全身脱光检查后,换上囚服等待入狱。(图/记者陈雕文摄)

看守所1日午餐有葱油棒腿、甘蓝肉丝、酥炸天妇罗、白玉排骨汤,所方有帮丁小芹打菜,用成了便当要给她吃,走出检身室的丁小芹面无表情,看着便当但一口都没动。

【前情提要】

检警单位调查,丁小芹自2015年8月起经营网路拍卖,宣称所售的精品名牌包皆是由欧洲带回,附有保卡保证书,但因为定居海外搬家急售。许多人信以为真,下标购入香奈儿名牌包、名牌鞋、服饰等精品,不料事后送鉴定竟是假货,甚至还有人汇款根本没收到东西,总共有12人遭骗、被诈取17万余元。

▲丁小芹是曾经走红,但后来情路星途都不顺,如今还成为阶下囚。(图/翻摄自丁小芹微博)

一审法院审理后,将她判刑3年半。案件上诉二审智慧财产法院,丁小芹举行记者会公开道歉,不仅鞠躬20秒钟,还泪崩认罪「我错了」,并与11人达成和解。

▲丁小芹去年开记者会公开道歉,当时她因官司缠身暴饮暴食,激增了10公斤。(图/记者陈家豪摄)

二审智财法院仍认定她有罪,但考量她已知悔改,且需独力负担家计,因此予以减刑,判刑2年6月,不得易科罚金,也未宣告缓刑。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9日驳回上诉定谳,丁小芹势必得坐牢。

原定上个月25日上午10点入监报到,但丁小芹以身体不适为由向检方请假,整日未现身,检方检视丁小芹请假理由,认为不符刑事诉讼法规定,无停止执行之原因,因此予以驳回申请,并依法定程序发出拘票。丁小芹逃避入狱6天,1日上午终于到地检署报到。即将入狱服刑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