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添柴火…老屋容積認定放寬 近20萬戶可望受惠

内政部昨日通过都更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对象。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为都更添柴火,内政部部务会报昨(9)日通过两法案,首先是《都市更新条例》修法,放宽老屋原容积认定,有助加速921地震前建物更新;其次是修正办法,让国家住都中心推动都更时,所有权人能及早取得相关资讯。

403强震之后,各界纷纷关注老屋都更议题,内政部昨日通过都更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对象,加入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拟订都市更新事业计划送地方政府审议的案件也可适用,提高诱因。

内政部加速都更祭两招

现行都更条例第65条规定,限制实施容积管制前「取得使照」者才可选用原容积认定,未来修法后,「已拟订都市更新事业计划送地方政府审议的案件」,也可适用原建筑容积计算。

也就是,在实施容积前已挂件申请建照的合法建物,可择优选择以原容积来计算。

内政部表示,这次主要是考量容积实施管制前的建筑容积多大于管制后的法定容积,而且这类型建筑多在921大地震前建造,以现今建筑法规标准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虑。

据了解,这些来不及在容积管制前完工的建物,同样是合法建物,却因为完工时间落差,不能按原容积重建,产生认定争议,因此内政部提出修法,未来约有一、二十万件老屋可受惠。

内政部表示,台湾历经多次地震灾害,居住安全攸关国人生命财产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须持续推动。

都更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将尽速陈报行政院审查后,送请立法院审议,以强化国内居住品质及国人安全。

另外,部务会报也通过「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请户籍及土地登记资料办法」修正草案,让划定更新范围内的民众能够尽早获取相关资讯及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

内政部表示,依现行法令规定,国家住都中心在举办都市更新事业计划「公听会」挂号通知单无人领取时,才能申请相关户籍或土地登记资料,实务上接近都更事业计划整合完成报核时间。

因此,在这次修法让国家住都中心在前一阶段,都市更新地区「划定说明会」挂号通知单无人领取时,即可申请相关户籍或土地登记资料,以及早通知更新范围内的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