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联结车卡平交道自强号猛撞起火8伤 驾驶「无过失」二审逆转无罪
▲自强号撞上联结车,车头起火,乘客纷纷下车。(图/翻摄自刘骐安脸书)
彰化惠民村交平交道2015年发生自强号列车撞联结车重大事故,拖车头起火并造成8人轻重伤。联结车驾驶赖在义一审遭依公共危险等罪判6月,驾照遭吊销、终身不得考照。赖男不服上诉后,彰化地院除撤销他吊照等处分外,台中高分院也认为赖男无过失,改判他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52岁男子赖在义2015年11月6日晚间,开联结车经过彰化县二水乡惠民村平交道时,因阻断器放下而卡在平交道上。当时北上的142次PP自强号列车闪避不及,直接撞上联结车,拖车头当场起火,更造成8名乘客轻重伤。警方除依公共危险等罪嫌将他送办,也认定他「在平交道上临时停车」,吊销驾照并终身不得考照。
彰化地院2018年3月认定赖男确有过失,依公共危险罪判他6个月,可易科罚金。赖男与检察官均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赖男也向彰化地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是合法穿越平交道,火车来已无从回避,只好下车按紧急停止钮,属合法避难行为,希望能撤销吊销驾照及终身不得考照的处分。彰院今年3月判决,认为赖男当时已难遵守规定,构成「阻却责任事由」而不应处罚,撤销原处分,仍可上诉。
▲联结车卡平交道上,遭自强号直接撞上。(图/翻摄自刘骐安脸书)
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台铁指控赖男通过平交道前未注意确认平交道完全净空,但从监视器画面来看,赖男将车开进平交道并没看到平交道内有其他车辆出现,并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联结车长达18.09公尺,而平交道两侧双黄线区域长度却只有14公尺多,加上平交道内没有设置列车方向显示装置,联结车前有西部干线,车后有集集线,赖男无从得知火车从哪一方向过来,因此车停在平交道内哪一个位置,都可能被火车撞上,假使倒车也是违反交通规则,更可能造成另一交通事故。
另外,联结车卡在平交道内,赖男也有试图要驶离平交道,但对向有小客车停车,经多次按鸣喇叭,小客车仍没有后退让路,赖男才赶快下车按紧急钮。
根据「交通部公路总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会」意见,建请道路主管机关改善田仔1巷与平交道东、西两侧道路宽度,检讨是否禁止大型车辆行驶。而逢甲大学车辆行车事故鉴定研究中心鉴定意见也说,「惠民村平交道西侧路宽不足,致联结车无法顺利通过平交道遭自强号列车撞击,赖男无肇事原因。」
合议庭认为,无证据可证明赖男在该事件有过失,依无罪推定原则,改判赖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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