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综合台会议纪录2020/12/11

ETtoday综合新闻自律委员会议纪錄会议名称:新闻自律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日期:2020年12月11日(五)会议时间:PM12:30~PM13:30主席:陈清河副校长会议地点南港1F-1会议室出席委员:【外部委员】世新大学 陈清河副校长世新大学广电学系 关尚仁副教授(另有要务铭传大学广播电视学系 杜圣聪系主任 文化大学大众传播学系 王翔郁副教授前玄奘大学大传系主任 诸葛俊系主任(另有要务)【内部委员】新闻部 吴增煌资深副总编辑新闻部 陈弘修总编辑列席人员:【合制单位东森媒体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妏纯总编辑、谭志东执行副总编辑、周佩虹资深副总编辑、卢婉琳资深专员节目部洪思骅协理

实际出席共 10人

会议内容重点摘要一、针对观众团体基金会等申诉案件处理研议与讨论:(一)本季,相关管道与单位,皆无收到申诉案件。(二)长期以来都保持最好素质,没有申诉案件即是观众给予的肯定。二、新闻时事研讨:自杀新闻的处理与应对 (委员意见整理)(一)台湾自杀案件愈来愈多,各家电视台、媒体皆于第一时间都有播报,对于自杀事件照片影音画面的露出程度及报导方式皆有不同。(二)这类报导是否造成鼓励他人自杀或诱使他人自杀,就新闻上的处理与应对来进行呈报及讨论。(三)自杀、忧郁症的新闻只会越来越多,以人、事、时、地、物来分别探究,就人来说若足以辨识个资,或造成当事人家属二度伤害的疑虑,应审慎处理。(四)虽然说新闻必须有图才有真相,但是对于自杀新闻建议,对于文稿及影音,是否考量以真实照片、影像调整呈现是否可行?最后仍不要忘记新闻人的职责「报导事实的真相」。(五)社会阅听人对于相关法律、规范监督将会越来越严格,就新闻事件的细节处理必须更严谨、更警慎。(六)关于读者、观众「透过不同管道,要求删除之前的报导」这类相关事件,为不违反新闻处理原则,又以人道为考量,可以思考评估于新闻事件过后,是否将文稿内容、照片与影音稍作调整,及是否有其删除之必要。(七)应评估在新闻报导自杀案件最后,是否有清楚让读者、观众知道,关于自杀防治的警语和防治方法,及可寻求相关协助辅导的专家等资讯,这是身为新闻媒体应做的社会责任。(八)关于自杀案件之新闻,是否有必要永久留存之必要,可以重新评估。三、结论(一)建议对于重大的自杀新闻事件,用字遣词应谨慎,并于新闻标示防治自杀警语及可寻求的辅导单位。(二)关于自杀新闻之图像、影音,新闻节目发布程序,建议内部评估建立新的自杀新闻防治SOP。四、第十二次会议时间、地点确认:(一)下一季召开时间订于2021年2月5日(五)PM 12:00- PM 14:00。(二)地点:台北市南港区重阳路72号1F(ETtoday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