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的年改会以及背后的真相
文/张中一
近来新闻报导,年改会要求各级学校要每一位公立学校退休教师每一次出国都必须要向原退休金发放机关提供以下项目:出境前往地区、事由、出境期间及联络电话(地址)、入境时间,好让各机关进行年金发放管理,引起轩然大波后,年改会发出了所谓的声明稿。此声明稿一反常态,没有文字稿只有一张图档,可谓首开我国公部门发澄清稿之先例,年改会对于澄清内容之不重视可见一斑。
为此我们必须要严厉指证年改会是何等曲解、说谎来迫害公立学校退休教师。同时我们要提醒社会大众,年改会这次的规定只是一个开始,未来将全面性地侵害我国所有各种职业退休人员的权益。
年改会说了哪些谎言?
年改会这么说:现行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第12条与第13条定有丧失及应停止退休金等法定事项。
真相是:这两条法令规定的停发与丧失只有在以下状况:「死亡;褫夺公权终身者;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领受月退休金后,再任有给之公职者」,哪一个授权年改会可以每个月要求退休教职报告出国行程?
年改会这么说:在96年制订时(注:公务人员自92年亦定有相关规定)就定有支领退休金资格查验的相关机制。
真相是:事实上2007颁布相关作业要点时,是为了要能顺利达成直拨入帐作业,希望能够联络上退休教职,这从来就不是一个退休金资格查验的机制。
年改会这么说:网路流传政府继砍完公教退休金,现在还要以退休金为质,威胁人民外出旅游之说法完全是错误的。
真相是:年改会透过教育部颁布的作业要点如下,「领受人有出(入)境者,应与发放机关联系并告知出境前往地区、事由、出境期间及联络电话(地址)、入境时间等」。年改会推动的规定明明白白写着,只要出入境就需要告知要去哪里、为什么去、去多久、如何可以联络上。这些都是高度涉及个人隐私的事情,与发放退休金联系何干?只要找得到人,为什么需要知道他去了哪里?为什么去?
年改会这么说:如果退休人员在发放退休金查验期间出国没有主动通知,至发放机关无法联系时,依规定只能先暂停发放当期退休金。
真相是:从年改会自己透过教育部发布的作业要点是写,只要出国就要通报。问题来了,年改会规定只要出国就要通报,可是又说只有在查验期间出国才要主动通报才不会停发退休金。那查验期间外还要不要通报?查验期间只有8天,剩下的20多天呢?为什么还要退休教职人员通报?
而且我国现在的法令根本没有授权年改会或教育部在一次联系不到人的时候可以停发。停发退休金是对退休教职权益的重大损害,只能在有法律授权的时候进行。法律授权的只有以下几个项目「死亡;褫夺公权终身者;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领受月退休金后,再任有给之公职者」,很显然出国没有通报并不在其中。
利用退休金控制退休教职
退休金发放相关作业要点已颁订近十年,在那个年代连脸书在台湾都还不普及(笔者都算是脸书用很凶的了,也要到2009年才接触到脸书),在那个隐私权,以及通讯技术还有验证技术不普遍的年代,要联络上当事人需要比较多的资讯。但如今通讯发达,需要联络退休人员还需要这么多关乎隐私的资料吗?提供一个e-mail、电话难道不足以让退休金发放机关作相关验证吗?每个月告知去哪个国家,难道就能明显减轻退休金发放机关的查验负担?铨叙部就认为提供电话与e-mail就够了,年改会却依然执意推动违法滥权的每月出国报告规定。
为了减少发放机关作业成本,年改会与铨叙部现在采用退休金直拨入户的作法。这可有趣了,拚命减少发放机关的作业成本,却不断加重退休教职人员的生活负担,还要一五一十报告行踪。年改会与教育部自己颁发的作业要点就规定,每半年退休金发放机关要与退休人员联系,而且万一发生多发放之情形时可以追回(例如该退休人员已过世)。结果年改会与教育部却要求退休人员每个月回报出国状况,同时教育部却规定发放退休金造册却是半年一次。这两边的义务完全不对称。
如果年改会与教育部说出国期间没有主动通报就停发的理由是,联系不到人就可以停发,那我们可不可以问一下,联系不到人仅限于出国的时候吗?那手机故障的时候怎么办?跑去参加国内禅七营与外界断掉联系时怎么办?在国内登山,无法通讯时怎么办?难道为了避免这些问题,退休人员也必须要一五一十交代日常所有行踪?那就干脆给退休教职统一戴上电子脚镣就好啦,随时管制绝对不会有联络不上的情形。
年改会应速补正违法侵权措施
为了要确保定期发放的退休金发给该给的人,所以笔者并不反对年金定有确认领受人资格之机制,然此相关的认定机制应符合比例原则,而且认定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应相当,必须要符合公平无歧视与法律授权的原则。
年改会的职掌是对全国所有年金制度做出变革。如果年改会的理由是因为要发放每月的退休金或年金联系方便,因此退休公立教职必须要每个月报告出国行踪。我国每个月发放的退休后制度至少还包含:劳保老年给付、国民年金、老农津贴,原则上差不多全国所有民众退休后的生活都在年改会的管辖范围。按照同样的逻辑,显然年改会将来会规定全国所有民众,退休后都必须要向相关年金发放机构报告出国行踪吗?如果是为了要确保行踪,那国内的行踪要不要报告?要不要给全国所有退休民众都戴上电子脚镣,方便政府确保每一个退休人员的行踪?
如果相关规定没有普及到其他职业,只有对公立教职退休人员,那么就是很明显的职业别歧视。我们怎么可以容忍一个行政机关推动明显的职业别歧视与隐私侵犯?
年改会在没有法令授权的情况下,曲解法条又说谎来恣意伤害公立学校退休人员的权益。这些行为就是在试水温,为将来政府掌控每一个人的行踪作准备。同时我们要提醒各年金发放机构,按照《个资法》,这些退休人员告知的行程都是个资,换句话说,各机构都对这些个资负有保管的义务与相关法令责任。各发放机关真的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与制度来管理保存这些个资吗?
各界应要求年改会实际负责人林万亿负起政治责任,并且马上补正相关违法侵权的措施,同时呼吁社会各界一起重视这个事情未来可能的隐忧。
●作者张中一,核能流言终结者成员,IE BUSINESS SCHOOL台湾校友会创会会长,专长为网路资通讯系统架构,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