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粉红收尸队!立院2读请领遗属年金需结婚满10年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左)与国民党团总召廖国栋(右)在主席台上和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中)交换意见。(黄世麒摄)
请领遗属年金有重大改变!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草案今(26)在立法院继续审查,上午院会二读通过第45条条文,退休公务人员亡故,只要婚姻关系累积存续10年以上、配偶年满55岁,就能领取遗属年金,此修正内容被外界视为防堵「粉红收尸队」条款。
据现行规定,遗属年金只需结婚2年就可领取,此条款过去常招致批评,有利所谓的「粉红收尸队」(专门选择来日不多的老荣民结婚,待其死亡后领取财产、抚恤金者),反而不利结婚数十年,但遗属亡故时没婚姻关系者请领遗属年金。
为修正此不公平现象,考试院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提案中说明指出,基于照顾遗族生活本意,只要婚姻关系达10年以上、配偶年满55岁,就能按退休者亡故时所领月退休金的1/2,或兼领月退休金的1/2,改领遗属年金。不过,如果领有其他年金者,只能择一领取。
至于未成年子女的遗属年金部分,二读条文规定,给与到成年为止,但身心障碍且无工作能力的已成年子女则给予终身。
今二读通过内容是依审查会朝野同意的修正版本,由于国民党未对二读条文提出异议,因此该条文未进行表决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