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资渗透】台积电沦苦主 分析师:中资计划复制半导体供应链
中资跨海来台以至少三倍薪挖走高科技人才,3年内吸收逾200名工程师,连台积电和联发科也受害!17日在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黄致中律师指出,中资挖角造成营业秘密外泄风险「相当高」!且中资透过台湾人头在台设立公司挖角,除涉及《营业秘密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可能有逃漏税和伪造文书等行为,因为这类公司许多「作帐有问题」,「许多员工薪水是领境外外币帐户,在台湾可能只申报最低薪资。」对于这类情形,需要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特别注意,是否还有其他犯罪的可能?
比特大陆跨海抢人 3年内挖角数百工程师
2017年,中国北京的「比特大陆」公司(Bitmain)及其子公司北京晶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许可的状况下,掩饰中资背景,以共同投资新创公司为名目,吸收台湾IC设计公司前研发人员作为人头,于新公司担任要职,在台湾成立2家孙公司智鈊科技及芯道互联有限公司。检方初估,2公司3年内从台积电、联发科等大厂,挖走数百名工程师。
对于中资砸重金挖角基层工程师,黄致中律师指出,中资惯常透过高薪挖角,取得先进国的营业秘密。
中资违法来台,除了取得人才,是否有「其他层面」的考量?「若没有『比较灰色地带』的考量,为何要用规避的方式设立研发中心,挖角人才?这也令人存疑。」
股票分析师陈唯泰指出,中资是有「计划性」的试图复制整个半导体供应链,「整个移植到中国大陆去!」
陈唯泰进一步爆料,现在中资挖角还会「挑」人。以前只要标榜是「台湾」工程师,中资会愿意录用。但现在中资会反问应征者,「做什么职务?」「负责哪些单位?」中资早期从下游的记忆体、面板人才,挖到IC、封测、代工,到现在挖角上游的IC设计人才。
中资在台设人头 规避投审会
对于比特大陆等中资企业,为何能规避经济部投审会的审查?
詹义豪律师解释,中资规避审查「最好的方式是在台湾找人头」。中资进入台湾前,会面临严格的审查,必须有公司组织报备,并对大陆的人事、资金进行严审,若要做IPO,会有更严格的调查程序。但如果是台湾人民申请,「只要6个步骤就能设立公司。」
另外,中资来台设立公司,有「营业项目」的限制。例如,中资不能来台投资IC产业,会在投审会阶段直接被挡下来。但如果找台湾人头,就不会有这些限制。而当发现是中资后,投审会就要配合检调做证据保全,并判断是否要废止营业登记。
案例分析:中资渗台 剑指友达?
中资违法渗台,除了比特大陆,詹义豪律师指出过去也曾发生中清龙图公司、亿家富投资管理公司、大陆通运公司、盛仕铭国际集团、华星光电公司等案例,其中华星光电涉及营业秘密外泄争议,起因为华星雇用两位友达的离职员工。
詹义豪律师观察道,「本案相当特殊,因为对象都是针对友达,因此使人联想到,这家中资公司来台非法投资,目的是否只单纯针对友达的特定技术?」
防营业秘密外泄 企业如何留才?
说到台湾高科技业营业秘密的保障之道,陈唯泰分析师建议,「产业要留人才,就要花钱,花在股票,人就愿意留下来。」此外,他也呼吁产官要加强法治教育,让员工意识到「被告的风险」,「三倍薪挖角不会太高!如果考量诉讼风险,实在太便宜了!」
詹义豪律师建议,企业主要思考「如何留住员工?」,例如可跟员工宣导,即使现在被人用三倍薪水挖角,但可能一两年后就不会留任。但员工如果留在公司稳定发展,不但有升迁机会,且可兼顾家庭。
提升刑事吓阻力 律师吁:强化检察官强制处分权
在公部门部分,黄致中律师认为,行政院和国安会应该要起来承担统筹的任务,就各部会涉及营业秘密的业务做追踪。
「办案面的吓阻也很重要!」黄致中建议,若要让刑事案件办得好,必须强化检察官的强制处分权,给检察官充分的办案资源和团队支援,若让检察官一个人单打独斗,案件的正确性和效率势必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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