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再生粒料在地化使用 中市推动有成
今年至10月底止,台中市三座焚化厂所产生的底渣量约为8万7000公吨,统计全市公共工程,已约使用8万3000公吨焚化再生粒料,达到在地去化目标,落实循环经济。(台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推广焚化底渣再利用,鼓励各局处公共工程使用经处理无害的焚化再生粒料,今年截至10月底止,台中市三座焚化厂所产生的底渣量约为8万7000公吨,统计全市公共工程,已约使用8万3000公吨焚化再生粒料,达到在地去化目标,落实循环经济。
市府召开107年度「台中市资源化产品再利用推动小组」第4季会议,针对今年度各局处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情形予以检讨,对于努力推广使用的工程单位也给予奖励。
环保局指出,今年起实施焚化再生粒料推动使用计划,制定奖励制度,鼓励工程单位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并成立「台中市资源化产品再利用推动小组」,于每季召开,鼓励各局处公共工程,使用经处理无害的焚化再生粒料底渣,并追踪检讨工程单位使用情形,落实焚化再生粒料领料机制。
环保局表示,行政院环保署将拟订「政府机关人员推广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奖励制度」,依现行的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公共工程委员会「级配粒料底层」、「级配粒料基层」等施工纲要规范及环保署用途编定使用手册,市府工程单位依规于工程中CLSM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替代天然粒料,不仅可降低工程成本,也可活化底渣资源化产品的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