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实施30周年前夕 林郑月娥:须正确认识与宪法的关系

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会面。(图/翻摄新华网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3月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基本法》(基本法)颁布30周年,替《紫荆杂志撰文文章提到,基本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以法律形式,明确阐述并落实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包括『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等重要概念

林郑月娥表示,宪法是基本法的根和源,「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掌握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才能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行稳致远。

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特首林郑月娥撰文阐释与宪法的关系。(图/翻摄紫荆杂志脸书

林郑月娥提到,基本法透过法律条文实施「一国两制」,其独特之处在于香港特区既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又获授权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基本法维持香港特区与国家不同的制度,包括资本主义制度,社会经济、法律制度,原有的生活方式,并透过宪制性文件保障私有产权、以及居民的基本自由及权利。」

林郑月娥指出,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发展欣欣向荣,并表明香港特区政府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以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障资金流动和进出自由至为重要。

在「司法独立」上,林郑月娥表示,基本法保留了历史悠久并广为国际商业社会熟悉的普通法制度,自终审法院成立以来,一直根据基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按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参加终审法院的审判

▲港特首林郑月娥。(图/达志美联社

林郑月娥最后提到,香港特区未来必定继续全力投入于国家积极倡议一带一路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期望能借着「一国两制」发挥其独特优势运用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成熟的司法制度及优秀的法律专业,为国家引进新知识、资金及人才;把握「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新机遇全面准确贯彻基本法所确立的「一国两制」方针,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