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律师出庭还要请随扈维安?期待不再有庭外暴力
▲律师接连被对造于庭外伤害致死,难道下次律师开庭都要雇请随扈维安,法庭上也不敢发言,只能私讯法官做陈述吗?(图/记者周宸亘摄)
9月21日,债务案律师在庭外被对造痛殴昏迷,送医不治死亡。
两个月不到,相同的惨剧接连发生,这不禁让身为律师的我们反思,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社会对律师如此的不友善,大家心中的「好律师」的形象是什么?
是否大家心中的好律师,是要在每个案件中主持正义?要总是能路见不平?要接的案子一定是冤案、法官乱判、人生悲剧?别再被电影、电视剧洗脑了,真实生活没有那么戏剧性,不是所有案件都有罪大恶极的敌方,真实诉讼案件其实大多两造当事人都有过失。
好的诉讼律师,其实很单纯:接受当事人委托,认真分析事实与争执点,妥善拟定诉讼策略,谨慎进行诉讼程序。
以车祸案件为例,不绝对是被撞的人对、撞人的人错,有可能是被撞的闯红灯,有可能是撞人的在闪避老奶奶,甚至即便全是撞人的人的错,如果只是小擦伤,却被索赔高额精神赔偿,你还觉得这是正义吗?
正义,是透过人们不断攻防、辩论而得来的结果。
好的原告律师要替当事人要到应得的赔偿,不能让对方东扣西减;好的被告律师该替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责任,不能让对方借机揩油。好律师就是在案件中,做自己该做的事,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狭隘的想着,站在对面的就是敌人,太太的离婚律师就是混蛋、债权人的追讨律师就是人渣,不该是判断律师好坏的标准。好、坏,不只因为站在哪边而做定夺,而应该看他们有没有在做他们该做的事。
也许你会说这是偶发事件,只是两个情绪管理很差的人做了类似的错事。但真相并非如此,只要上各大媒体翻查,上一次社会上有暴力事件是多久以前?又是多久发生一次?
其实,无论律师公会予以谴责、媒体大肆挞伐、检警单位严办都没有用,只要我们无法建立司法的威信,民众无法相信司法制度能定纷止争,以暴制暴的风气仍被当成必要存在的手段,这种人便不会消失。
身为律师,看到这种事情发生不仅惋惜,心里也更害怕。台南发生一次,桃园发生一次,二个月后会换哪里?这可不是那种职灾或车祸意外,这完全是人祸。到底哪一种职业的性命可以被这样草菅?更别说未来会不会影响司法程序的进行了。以后到法庭上,法官请律师陈述,我们到底还要不要讲?还是要说:「报告庭上,我怕被打,等等私讯Line你,好吗?」
我相信台湾社会还是有许多愿意冒大风险,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衷心期望这样的律师,无论站在哪一边,不会再成为暴戾社会风气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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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