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一直十分尊重新闻、言论和出版自由

港警称一直十分尊重新闻言论和出版自由。图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2日凌晨离开旺角警署,车辆被大批传媒围堵。 (中新社

大陆官媒新华社13日报导香港警方10日在香港多区拘捕1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罪行。该行动涉及一家传媒机构,备受社会关注,也受到部分香港媒体质疑警方限制新闻采访。香港警方为此受访时表示,一直十分尊重新闻、言论和出版自由,10日的行动完全是依法进行,保障国家安全。

港媒「香港01」12日发表评论指出,港警在10日动员200名警员到一间报馆(《苹果日报》)搜查,并拘捕几名高层。行动中警方只挑选部分媒体进入封锁线内采访,警务处长邓炳强受访时明言,协助不会对警方构成阻碍的媒体采访,被质疑形同筛选传媒。警方虽欲令执法工作更顺利,但目前准则未见清晰,应与业界商讨及完善机制

为此,香港警方接受大陆官媒新华社采访表示,10日的行动完全是依法进行。不论涉案人身分背景如何,警方都会一视同仁,按相关法例实际情况专业执法。

港警强调,10日的行动针对的是被捕人员涉嫌触犯的违法行为,并非针对个别传媒机构。就10日的行动,警方已按法律规定程序法庭申请搜查令,并依照搜查令的授权在多个地点进行搜查,针对违法行为进行搜证。由于有的被捕人员的工作地点是一间传媒机构,所以警方曾到该传媒机构进行搜证。期间,警方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关机构人员及律师代表审视。

新华社报导,警方表示,新闻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石。在10日的行动前,警方已特别提醒相关人员,在搜证时避免触及采访资料。搜证过程也是在该传媒机构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据报导,香港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介绍,此次在传媒机构搜证的行动中,如果探员检视时认为是新闻材料,该材料则不会被检取;确认物品并非新闻材料,才可以考虑是否当作证物处理。同时,搜查行动过程中,警方尽量保持传媒机构运作,比如容许员工继续工作,希望不影响出版工作;加派警方人手,希望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搜查。此次搜证行动在约6小时内完成。

报导称,香港警务处员警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介绍,警方理解公众对10日行动的关注,员警公共关系科因此还积极与负责行动的前线指挥官沟通,通过传媒联络队在现场协调,让包括电视电台报纸等在内的15家传媒机构进入员警封锁区内,在较有利的位置进行更近距离的采访,增加警务工作的透明度。警方表示,此次让传媒在封锁区内采访是试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