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宏/选手才是比赛的灵魂 让广告收入归于选手吧!

台湾之光!戴资颖香港羽球赛夺冠,荣登世界球后。

文/高达宏

又是个官僚式的没脑筋冬烘政策。由于体育国手教练协会闹个不停,最近行政立法协调会报讨论修改国民体育法。未来中华奥会、中华民国体育总会、中央主管机会共同设立仲裁专责机构,解决选手、教练与单项体育协会间,不断就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争议冲突行政院根本抓不住重点,因为在利益的纠葛之下,有势力、权力的协会必然不容许有人挡其财路,而不懂官场,只知体育的选手根本难以抗衡,所以仲裁也只是徒增纷扰,无法改变现状体坛纷扰都是钱权在做怪。有什么可协调的?没有选手,协会什么都不是,政府该体恤该照顾的是选手,不是协会。订定「选手为主,协会为辅」,让广告收入归于选手的政策才是「正策」。

近来体育界纷纷扰扰,网球、羽球、排球的一些国手在不是受伤、没有病痛,甚至是状况不错的情况下,退出了台湾的竞技场,有些则是为了自己的体育生命留了下来,承受了不应承受的剥削和霸凌。这些让国手们深为挫折的非体育因素,竟然大多数是出自于各单项体育协会。会产生权利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与冲突,问题不在于这些国手,因为所有的状况都显示出选手们是一群被剥削的弱势族群,最主要的问题出在主宰体育的各个协会,而问题的中心就是「金钱」,也就协会为了将厂商提供的商业广告经费囊括在手,使用了手段来控制选手。所以选手必须穿载协会所指定的厂商所提供的服装鞋子或其他产品,如果选手有所违逆,轻则罚款,重责禁赛。单项体育协会乱搞,一切都是因为钱在做怪。解决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以选手为中心,让选手可自行报名参加各项竞赛不受协会的控制,更重要的是让广告收入归选手所有,让协会依赖选手而存活

▲奥运举重金牌得主淑净,接受总统蔡英文表扬。

厂商广告支付归选手,一可避免协会为钱干涉选手,二可让选手有更多的收入。必须认清选手才是比赛灵魂。所以这类收入应该由选手取得,至于选手的教练、经纪费用,以及协会经费可以另外设计制度。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镜。在美国,体育选手电视广告极多,大家对于乔丹球鞋系列的广告应该印象犹深。美国的顶尖选手,篮球的乔丹、高尔夫老虎伍德,单是广告收益高经常高达几十亿台币。商业的电视、平面广告不只是选手的金钱收入,也是选手打知名度,更是推广体育的利器。但是在台湾,试问有多少的体育选手有所谓的广告收入?再怎么说都没道理由不会打球的协会来赚钱,而打球的选手却苦哈哈。「选手为主,协会为辅」,厘清了这个重点,那么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体育界就可以体育的归体育,选手的归选手,不会再有体育由协会控制,选手也由协会控制的怪异现象了。可以预见的是,要是捞不到钱,说不定现在掌控各单项协会的人马就纷纷求去了。也可以预见,这样的改革来自协会的阻力必然是铺天盖地之大。

除了协会把权弄钱之外,政府也没有一套让顶尖选手无虑现在和将来生活的体育政策。往往台湾运动员在没没无名时,政府不理会也不给补助,只能自己咬牙苦撑。一有好的表现时就是国家栽培,要代表国家,政府官员立刻来沾「台湾之光」。一旦退役运动员的生活又会再度陷入困境,政府这时又放手不管,不辅导他们转业或提供别的出路。只在极少数选手最有价值、最风光的时候提供奖金,政府能做的难道只有这些吗?论到底,让选手握有广告收入之权,也就是让选手有名有钱,那么不只可以解决选手、教练和协会纷争的问题,以及选手的生活问题,并减轻政府的负担,也是推广体育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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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达宏,在台湾曾任媒体记者,现在美国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