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会再问花莲:义程营造104年不实请款 为何未启动停权程序?

太鲁阁号出轨事件造成重大伤亡。(图/记者黄国霖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太鲁阁号出轨意外酿50死,掀起各界检讨声浪。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吴泽成 8日表示,「义祥营造」若被判有罪,没有通报花莲政府问题。对此,花莲县政府大动作回击,指称工程会甩锅重大工安意外的责任,不过,工程会随后也直指这是依法论事,并反问由花莲县政府已知义程营造有履约请款文件登载不实行为,并主动移送检调及提出告诉,为何未依规定启动停权程序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8日邀请工程会就「0402太鲁阁号铁道事件突显工程之发包、监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权责厘清及后续改善处置」进行专题报告民众党立委邱臣远质疑,「义祥营造」已被判决有罪,但为何未启动停权?工程会主委吴泽成表示,如果确定有判决,但没有通报,是花县府的问题。

对于工程会的说法,花莲县政府立刻反击吴泽成张冠李戴、鱼目混珠,甩锅重大工安意外的责任,模糊焦点企图规避工程会应负起的责任。

花莲县政府也指出「铁路行车安全改善六年计划北回线K51+170~500山侧边坡安全防护设施工程)」得标承包厂商为「东新营造有限公司」,非「义祥工业社」或「义程营造」。

针对花莲的甩锅说,工程会也发布新闻稿直指,「依法论事,县府容有误解」,义程营造参与花莲县政府采购,于104年11月至12月间确实发生以不实文件请款之情形

按当时政府采购法第101条第1项第4款规定:「机关办理采购,发现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将其事实理由通知厂商,并附记如未提出异议者,将刊登政府采购公报:四、伪造、变造投标契约或履约相关文件者。」机关应践行上开规定。

工程会指出,由花莲县政府新闻稿可知,县府已知义程营造有履约请款文件登载不实行为,并主动移送检调及提出告诉,但县府为何未依规定启动停权程序?工程会曾于4月4日间以通讯软体请问花莲县政府人员,获复请以公文询问,工程会已于4月7日行文县府了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