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立委打架不参与表决 影响释宪资格

● 苗博雅台北市议员

立委没参与表决,会影响后续声请释宪资格

大一法律系学生都知道的宪政常识,难道国民党民众党的立委不知道?

投票在野党立委,证明这场闹剧就是「假抗争、真放水」。

从昨天起,在野党开始质疑「监委被提名人未口头答询就投票」有违宪问题

民进党则主张,是国民党自己砸烂议场,放弃口头询答,不能据此说投票不合法

这确实是重要的宪政问题,到底哪一方说的是对的?

▲ 立法院临时会表决监察委员人事同意权案,国民党立委撕毁手板主席台扔。(图/记者李毓康摄)

大法官:未参与表决=未行使职权

按照宪政体制,就该交由大法官来裁判

按《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规定:

立法委员现有总额三分之一以上之声请,就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或适用法律发生有抵触宪法之疑义者,可以声请释宪。

第一个条件,就是「三分之一以上立委」连署声请,必须集满38位委员。

国民党和民众党有38+5,若再加上时代力量3人,本可以轻松跨越声请释宪人数门槛

但在人数之外,还有第二个条件:「行使职权发生宪法疑义」。

《大法官第1476次会议不受理决议》说得很清楚:「未参与表决」就是「未行使职权」。

在表决时投下多数派选票的立委,也不能加入少数派立委声请释宪。

▲苗博雅提醒,反对派立委打架之余要投票,才能声请释宪。(图/记者李毓康摄)

立委光顾打架不投票 无法声请释宪

今日总计有93人领票、20人未领票,陈菊获得65张同意票、3张不同意票、3张无效票。

按照司法院大法官1476次不受理决议,只有投下反对票的3位立委有资格声请释宪。

就算扩大解释成「领票就是行使职权」,也只有93-65=28。

如何跨越38位立委连署声请释宪的基本门槛?

除非大法官将来改变原先见解,否则少数派立委声请释宪之路,就断在不投反对票的立委手中。

这样的人事同意权审查过程,是否合宪

我是纳税人,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

只需要少数派立委,打架之余用一两分钟,去投个反对票,就能声请释宪。保留这条路,这有很难吗?

国民党、民众党立委放弃投票,连带影响自己声请释宪的资格,有带大脑上班吗?

人民为什么要浪费税金给你们演这种无脑的戏!

(编按:本文标题、副标、图片影音、排版,与原文不同者,为云论另行编辑。)

► Her和她 女孩想要的都在这

热门点阅》

吕秋远/国民党不彻查陈菊「弊案」 却破坏立院公物

单厚之/警察权护送陈菊进立院 不会付上更大的代价

赖祥蔚/被遗忘的抗日义军领袖陈澄波

蔡锡勋/「芒果宅配」日本送礼新风潮爱文芒果化身日本人眼中的「盛夏红宝石

►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 本文获作者授权,转载自「苗博雅 MiaoPoya」脸书专页,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