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祥未报停权…工程会喊:花县府的问题!花县府3点声明怒轰甩锅

事发当时李义祥还一派轻松跟朋友聊天,在工寮旁打电话 。(图/记者黄彦杰翻摄)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法院交通委员会8日上午就「0402太鲁阁铁道事件突显工程之发包、监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权责厘清及后续改善处置」进行专题报告。面对立委邱臣远质疑,义祥营造已遭法院判决有罪,为何没有启动停权一事,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吴泽成回应,「如果确定有判决,但没有通报,是花莲县政府问题」,稍早花莲县政府发表3点严正声明,要「工程会勿张冠李戴,甩锅地方政府」。

花莲县政府发表三点严正声明如下:

第一、本次引起太鲁阁408车次事故台湾铁路管理局「铁路行车安全改善六年计划(北回线K51+170~500山侧边坡安全防护设施工程)」之得标承包厂商为「东新营造有限公司」,实非「义祥工业社」或是「义程营造」,相关得标厂商有无转包,或是非法行为,应由承办机关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查核,或主管机关公共工程委会,非花莲县政府。

第二、「义程营造」在履行花莲县政府采购案期间,有履约请款文件登载不实行为,经花莲县政府主动移送检调并提起告诉,经法院审理才在110年2月19日判决有罪确定,一切依据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倘在诉讼中尚未有罪定谳之厂商亦须通报,或是不同家公司却同一负责人有问题要通报,工程会应修法统一规定让全国遵守。

第三、工程会吴泽成主委立院答询时,以张冠李戴,鱼目混珠之方式,将重大工安意外之责任甩锅花莲县政府,实为模糊焦点企图规避工程会应负起之责任,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