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打包送院会处理 力拼六月前完成三读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续审公司法,经过委员多次讨论及表决后,公司法修正草案终于送出经委会争议条文打包交付朝野协商,力拼六月完成三读。(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冯建棨/综合报导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续审公司法,经过委员多次讨论及表决后,公司法修正草案终于送出经委会,有争议条文则交付朝野协商,力拼六月完成三读。

根据《中央社》报导,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经济部擅自变更立委的提案内容,引发朝野不满,导致审查中断,最终经表决通过剩余条文打包送院会处理

过去SOGO案官司打了十多年,就是因公司增资登记虚伪不实,成为公司法经典争议,因此这次也补破网,纳入「SOGO条款」。据了解,经济部在审议时擅自整理委员提案上加入但书,遭朝野立委批评,因此最后按照召委高志鹏及廖国栋之加严提案通过,更纳入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且无论不起诉、缓起诉或判决有罪,均可依主管机关或利害关系人之申请,撤销或废止公司登记。

据了解,经济部在立委的提案版本中加入但书,「若撤销或废止有重大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债权人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这让让在场立委大感不满,质疑经济部为何擅自加入了非立委的提案内容。

经委会民进党召委高志鹏说,各单位都有各自立场,也能表达主张,但不能透过整理法案过程中,行政单位擅自放提案进去,且这次提出条文对恐损害股东权益等,相关认定却由经济部自行认定,这是凌驾法律之上的帝王条款。

会议中经过立委多次协调后,最后交付表决,最终投票四票赞成,只有时代力量反对,最终第九条以后含修正动议全部并案保留送院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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