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大陆转机需申请 陈明通:为政策一致性

内政部将修法,未来公务员赴陆转机须申请。(图/路透社

记者曾俊豪台北报导

内政部将修订「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未来公务员、政务人员、地方首长若转乘经由中国大陆的机场港口飞机船舶到其他国家地区也需事先申请。对此,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24日)指出,此举不是新的措施,只是纳入样态,并否认与国安有关,「是为了政策一致性」。

陆委会下午举办「eye台湾win两岸」短片征选竞赛,陈明通亲自出席致词并颁奖,他在活动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陈明通表示,赴大陆,公务人员有各种管制机制,转机就是管制的一种「样态」。他以自身经验为例,从台湾飞到上海虹桥机场降落,一定要落地浦东机场搭机到欧洲,「本身就是一种入境,虽然看起来是转机。」

陈明通表示,现在把转机纳入管理政务官层级本身就应该通过联审会,公务员十职等以下还是要通报上级,「不是新的措施,只是纳入样态。」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图/记者曾俊豪摄)

之后有记者追问,此举是政策还是为了国安,陈明通则回应,是为了政策上一致性,「因为看起来也不是单纯转机,也是一种入境。」他强调,跟两岸关系冰冻是两件不相干的事情,管理本身就要有秩序,没必要扯在一起。

针对修法,内政部次长陈宗彦日前表示,依陆委会民国106年1月26日的函释,不论过境转机或不过境转机,皆为进入大陆地区,均须于赴陆前申请许可或报备。也因此,内政部经过实务考量,将配合陆委会函释修法增列转机(船)的申请事由,不过,在香港转机不需事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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