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质互助会惹议 社会局要求终止服务

台中市感恩关怀协会举办会员大会,说明将终止互助服务。(王文吉翻摄)

会员大会现场公布互助急难救助帐务,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流向。(王文吉翻摄)

一名会员以母亲名义加入,7年多来缴交5万多元,依分配表,只能领回3800多元。(王文吉翻摄)

往生互助又爆争议!台中市感恩关怀协会订定会员急难救助福利办法,2008年起号召成员月缴互助金,并依身故会员年资发给互助金,会籍满10年则可领取100%,外加6000元祝寿金。但日前1名会员认为协会财务不清,又无法如愿退回所缴金额,愤而向社会局投诉。

台中市感恩关怀协会9日上午在甘蔗里活动中心举办会员大会,理事长林莉葳报告互助急难救助帐务,指出历年互助金应收4700余万元,实收4200余万元,依比例提拨服务费行政费、公益回馈金及公积金,至今有614人请领慰问金,共发出2100多万元。

依该会急难救助福利办法规定,以身故会员及满10年会员为基数,有效会员月缴费率为100元,身故1人缴100元,当月有2名会员、3人年资满10年则缴500元,依此类推。至于身故会员请领互助金,依年资比例给付,会籍满10年则可领取100%,外加6000元祝寿金

许多长辈因病或其他因素无法投保,又不想增加家人办后事负担而加入,至今有650余位有效成员。林莉葳并说明,因有成员年资未达10年,要求退会,并领回所缴的全额互助金,违反「会员急难救助福利办法」,并向社会局投诉,因收到来函,不得已终止互助服务。

投诉妇人表示,她在2013年因公司同事介绍加入,当时考量妈妈年事已高,希望未来能加减补贴身故后的丧葬费用;刚开始规定每月缴付「当月身故会员数X100元」,后来每月增加100元基本费,至今已缴交5、6万元,没想到去年底又被通知基本费要涨到500元。

台中市感恩关怀协会理事长林莉葳解释,当初成立互助会是急难救助「公益性质」,希望心有余力的成员们互挺,减轻丧葬负担,与「储蓄互助会」不同;成员除身故可领取互助金,并订定入会满10年「功成身退」,除给付100%互助金,并额外给付6000元祝寿金。

林莉威说,因急难救助福利办法已实施满10年,近年陆续有资深会员达10年标准,为减轻有效会员负担,因此增加100元、500元基本费,希望摊提在各个月份,没想到有部分会员反弹。

林莉威无奈表示,因收到社会局来函,依人民团体法要求终止互助会业务,不得已着手办理财务清算及解散事宜。由于无法再继续收取、给付互助金,剩余的公积金经会计师计算后,依照会员入会年资,可领回300至6700余元不等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