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家父子被控侵占中信资产 曾用来投资大陆房产
▲特侦组追查辜濂松、辜仲谅父子曾为投资大陆房产,涉嫌挪用中信金资产。(图/东森新闻)
中信金弊案特侦组侦结起诉,意外出现中信金创办人辜濂松,在侦办期间遭列被告,与儿子辜仲谅同涉违反证交法、银行法、洗钱等罪名。因辜濂松已过世,不起诉处分,但特侦组查出,父子俩涉挪用资金13次,其中一次还是为了投资大陆北京的房产。不过辜仲谅强调,这些都由父亲在处理,并不清楚状况。
特侦组追查,辜濂松、辜仲谅父子,涉嫌在2004年至2007年间,以中信金旗下中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不良债券名义,利用大总管吴丰富、前管理处经理张友琛、辜仲谅妹婿陈俊哲等人,担任中信资产公司,CTO公司及相关境内、外公司之负责人、业务承办人及银行帐户有权签章人。将中信金资产透过中信银香港分行、台湾总行,层层转汇至辜濂松、辜仲谅投资的境外公司,以及陈俊哲等人名下帐户,次数总计13次,涉嫌侵占3亿美元资金。
特侦组强调,其中,2005年7月,辜濂松、辜仲谅和陈俊哲,为了规划投资大陆北京顺义区房产,由辜仲谅指派下属前往查访后,挪用中信金资产进行投资。方法是,成立境外公司Bel Air,再假造投资境外公司名义,透过层层转汇,取得中信资产公司2700万美元,作为海外PPG公司部分投资款,再于2008年7月2日,将投资股权全数移转到辜仲谅名下,并在1天内以17层转汇资金假冲销方式,掩盖侵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