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娘家赚到头期款 他听「1条件崩溃」:宁不买房!内行战爆
▲娘家出头期款,因此坚决要把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老公缴全部房贷很正常吗?」一名网友在PTT替朋友抱屈,指出对方去年新婚,老婆最近快生了,而过年回娘家,岳父母则拼命催促买房,还喊话愿意出2成头期款,因此小俩口也毫不犹豫看房签约,如今傻眼的是,岳父母要求新房要登记在女儿名下,让男方不知所措。
原PO透露,女方根本没工作,以前只曾去娘家早餐店帮忙,每月平均赚个2万元零用钱,「没有什么工作技能」,加上父母溺爱成性,希望女儿产后在家带小孩就好,因此经济重担全落在男方身上。
而新房子有30年贷款,男方不愿一口气扛下,无论他如何向老婆洗脑,「先不要买,自己存头期款就好」,结果老婆反呛声,「有父母给头期款可以马上买,干嘛不买?是你的名字还是我的有差吗?」
不仅如此,老婆还振振有词直呼,「很多女生朋友也都是老公买老婆的名字!」闻言,原PO丝毫帮不上忙,只能听友人大吐苦水,「房子买老婆名字,老公缴全部房贷很正常吗?」
文章曝光后,底下网友热议「如果中途离婚就不缴了,没差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啥正不正常的」、「比较合理是共同登记,再沟通看看」、「岳家出八成买女生名字就合理,你出二成算是房租」、「结婚后才购屋,一人名下不动产就可以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就算离婚也可以请求分配」、「我哥房子也买嫂子的名字,但头期房贷都一起缴,但有写契约,说如果以后卖方,需要我哥的同意才能卖」、「婚后买谁名字没差啊,都是共同持有,面子给她,多拿点头期款比较实在」。
▲网友两派激战!(图/翻摄PTT)
过去本站曾报导《买房登记在老婆名下?网盖楼「生存说」...专家揭关键:差很多》,房仲指出,夫妻在婚后共同购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哪怕是登记的另一方,在婚姻生变后,也有权利提出剩余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