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抢钱/业者吁国税局辅导缴税 会计师直言罚则过重

张景岚直言国税局对于初犯没有逃税意图宝物商,可以豁免罚锾。(图/李祐端摄)

网路游戏近年来衍生出以宝物交易为业的游戏宝物商,但日前一名黄姓宝物商向本刊投诉,质疑国税局依据106年第三方支付平台汇给他的5140万认定是他的收入,但却不认他当年度汇出的成本高达4728万,而以5140万课征营业和营所税,并以他未开立发票涉嫌逃漏税,加罚一倍的营业税,导致他只获利411万,但税金却高达729万,黄先生直呼,「政府根本是在逼我跑路!」

黄先生无奈地说,「经过协调,国税局要我把106年的成本列举出来,但时间这么久了,我要怎么举证?你去问卖豆浆的,你叫他列举卖过多少杯豆浆,他应该也算不出来吧。」如今他在基隆路二段和中坜的不动产都被假扣押,但若真的把税缴清,他一年半赚的钱都付诸流水。

黄先生也直言,「一般人没事怎么会去找会计师协助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他表示,没有人愿意犯法,没有人愿意逃漏税,假使这个税务制度合理的,民众不懂,国税局应该辅导缴税,不是一棍子把他打死,「这样政府跟土匪有甚么区别?」他也表示,很多游戏宝物商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但可能金额不大,就缴钱了事,他呼吁经济部商业司应该增列营业项目,让其他的宝物商可以合法成立公司,透过合法程序缴税。

「诚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张景岚就认为,经济部商业司营业登记项目跟不上现在商业市场,才会导致宝物商想要登记公司合法缴税却苦无门路。他也建议宝物商,可以透过跟游戏公司的汇款纪录,来认定是他的成本,「有点像一般零售业买卖的进货、销货,若证明进项事实就可以折抵营业税。」

此外,张景岚也表示,一般民众对法规没有深切的了解,国税局也只是依法行事,建议政府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51条第1项》可以做出修法,对于这样初犯没有逃漏税意图的民众,可以豁免或者用更低的罚锾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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