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正视#MeToo在国军的微妙现象(杨正平)

#MeToo风潮,让部队出现「重视受害者主观经验、不能质疑受害者动机、加害者调离现职」的现象。图为示意画面,非当事人。(本报资料照片)

前阵子的#MeToo现象,让军中开始强调「重视受害者的主观经验、不能质疑受害者的动机、加害者要先调离现职」。

因此,军队普遍流传一则笑话,深植省思,就是「当你讨厌某位同袍,或是想占有某个阶级职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高喊自己被你讨厌的人性骚扰」。如此一来,单位主管就会想尽各种方法,让对方调职,以求「大局为重」。但这究竟是防治性骚扰的本意, 抑或部队长官为了自保,而衍生出的斗争方式?

虽然这是流传的笑话,却是严肃的议题。在这5年之内,笔者听闻、目睹相当多的案例。以下提供两个值得深思的案例。

第一,在封闭的竞争升迁文化中,部分军人为占缺,就会施展手段。例如,108年北部某军事单位的教育长和系主任均被指控性骚扰,当时校部长官便要求调离现职,将此等人视为加害者,并私下威胁办理退伍,否则就让此事登上媒体。

最后,此等人均已办理退伍,即便3年后司法终于还他们清白,但对于个人生涯和名誉所造成的伤害已无法弥补。如此一来,何来正义?没有正义又何来战力?

第二,性平委员在「深怕家丑外扬」文化的前提下,容易出现「曾参杀人」的问题。108年中部某陆军单位士官,能力极强,因被女士官指控偷拿私密物品而感到性骚扰,几天后全连队开始指责该名男士官,最后性平委员调查会成立。

但过程中,大部分同袍怕自己和单位出事、受牵连,一致对性平委员指控该名士官性骚扰。性平委员没有意识到军中文化,决定性骚扰成立。然而,事后私下就有人听闻不同情况,疑似是有人恶搞该名士官,要让对方以极不名誉的方式调离原单位。

因此,笔者认为军中性骚扰防治需要有更严谨的作为。

首先,必须了解受害者的版本可能不会只有一个,即便是权力议题,但未必只是单纯的「上级对下级」或「老师对学生」。

法国哲学家傅柯(Foucault)曾说:「权力是流动的」,也就是指权力并非只是「上对下的单一方向」,下级也可能运用权力、集体方式来反抗上级或诬告上级,性平委员或法官面对性骚扰必须小心判断。

其次,教育部、国防部及性平委员不能仅是调查者的角色,更应该具备「文化差异的敏锐度」,并于事后协助辅导两造双方的身心状况,而非将自己视为法官。虽然性平委员对性平概念有较多的了解,但更可能因同情受害者而出现「移情作用」,导致误判。

再者,性平委员和法官对军中的特殊文化要有更细腻的了解,才能公正、客观,深入检视性骚扰的真相,否则容易落入推理谬论。

最后,推动一组客观专业人士检视性平委员「调查报告」的严谨和客观性。性骚扰是污名化的标签,若无人检视原始报告的客观性,将影响当事人后续的申诉和救济结果。尤其,既有法规明定,所有的申诉和救济过程,都要以原始调查报告结果为依据。

军队是相当特殊的组织文化,而性平三法是用以保障相关当事人,而非被有心人滥用,切莫被不肖的官兵利用打击部队、削弱部队无形的战力,如此才是全民之褔。

尤其,现行国军陆海空军惩罚法、国军性骚扰及性侵害预防实施规定,「志愿役官兵涉及性骚扰立即调离现职」、「情节重大者直接予以撤职处分」。对于有心人士,甚至是可能的共谍,只要利用性平三法的核心特性「重视受害者主观经验、不能质疑受害者动机、加害者必须立即调离现职」,就有可能在错误的基础上拔掉国军重要人才,造成部队军心动荡。

(作者为上校退休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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