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长高该多付钱?王育敏:修法改「年龄」为优惠标准
▲王育敏指出,现行以身高做为儿童收费的标准,实在太不合理。(图/记者陈佳雯摄)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19日召开记者会呼吁,未来应该修法将儿童免费门槛以年龄为标准,共同出席记者会的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内政部儿童局、文化部等单位代表都表示支持。公民营事业提供儿童优惠措施时,应「以年龄为优惠标准」,未来将提修法明订免费门槛为「未满4岁」,而不是以身高计算。
许多机构或商家以儿童的身高决定是否给予票价或用餐优惠,有些小朋友年纪虽小,却因长得高而无法享有这些优惠,让家长困扰。王育敏说,许多民众抱怨国内许多展览、餐厅及电影院对儿童的收费门槛都以身高作为不合理的标准。她表示,本会期将推动修法,要求公营事业及租借公用场馆举办活动的民营事业,应明定一致的儿童免费标准,免费门槛最好订在「未满4岁」。
▼廖小妹只有3岁,但身高已经115公分,许多场所都要收费。(图/记者陈佳雯摄)
许多家长假日喜欢带家中小朋友出门看展览,有些孩童却因身高较其他同龄的小朋友高,超过主办单位规定的身高90公分免费门槛,权益因此受到损害。根据国民健康局统计显示,目前台湾2岁5个月的孩童约有5成身高超过90公分;2岁10个月的孩童更有8成5高于90公分
王育敏也说,国内许多设施都只以身高作为儿童优惠唯一标准,无异是「惩罚那些长得高的孩子」。现行老人福利法规定,年满65岁的长者可享敬老优惠,条件是以年龄为准;反观儿童优惠却是以「身高」判断,对于长得高的孩童显然不合理,且国外也大多以「年龄」作为儿童优惠的认定依据。
王育敏说,她将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期盼年底就能通过,还给孩子和家长一个公道,持续为孩子打造更友善的环境。
共同出席记者会的消保处、内政部儿童局、文化部官员也都倾向支持修法,希望能有完善的法源依据,为孩童打造更友善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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