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顾超商遭断章 王育敏修法禁未成年人深夜单独工作

丁姓少年遭砍断掌,大量鲜血染红超商地板,看来怵目惊心。(图/记者林炜杰翻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近来传出17岁未成年人在深夜时段的超商,因死守收银台而被歹徒断掌的新闻事件国民党立委王育敏7日表示,2015年11月27日其实已经三读通过她所提案的《劳基法》第44条修正草案规定童工及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不得从事危险性或有害性的工作。然现行劳动部对于危险工作的解释,并未含括未成年人的深夜单独打工态样,因此,王育敏将提案修法,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深夜时段单独工作。

儿少团体说明,目前青少年劳工超过11万人,已有相当比例的青少年打工族,且青少年打工族职灾意外事故频传,应限制未满18岁从事劳动少年工作时间。王育敏表示,未成年劳工的工作环境,多属于初阶劳力市场,常暴露在危险的工作场域,如接触厨房火源、有毒气体或粉尘等,不利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而其实在深夜时段的便利商店等工作场所,常仅有一人顾店情形,亦不时会发生抢劫等暴力事件,常使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威胁,现行法律对于该族群的保障有其不足之处,为兼顾青少年打工族群的打工权益身心安全,有其修正之必要。

另外,实务上常见未成年人对于劳动法令及自身权益保障事项,所知有限,据了解有些便利超商设有内规,如遇抢劫,损失金额需由当班的店员负责赔偿,惟此种内规并不具法律效力,王育敏说明,该内规已明显抵触《民法》第149条规定:「对于现时不法之侵害,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利所为之行为,不负损害赔偿之责。」在遇抢劫时保命为第一要件,超商因抢劫所致之财物损失均不需负赔偿责任

王育敏也表示,超商不应以此种内规明示或暗示员工负担赔偿责任,以免员工于危机发生只想护住收银机而忽略自身安全;同时法定代理人也应该协助未成年劳工,审慎评估其工作是否适龄适性,并协助审阅劳动契约内容,加以筛选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