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一成服务费归谁?立委提案「纳工资」全数回馈劳工
▲立委陈宜民拟推动修法,让服务费、清洁费等费用纳入劳工薪资。(示意图/CFP)
台湾许多餐厅都会加收一成服务费,但这些费用到底该归劳方还是资方?国民党立委陈宜民昨日(26日)表示,将会提案修正劳基法让服务费、清洁费等费用包含在「工资」里,回馈给劳工。
陈宜民提到,国内从事餐饮业的劳工大约有80万人,但绝大部分的业者加收5%至10%的服务费却没有分给员工,相当于是变相的额外「加价手段」,而部分餐厅及KTV还会收取「清洁费」,该费用也同样没有分发给员工。
▲陈宜民表示,修正法案将在28日列入议程。(图/记者李毓康摄)
而根据《劳基法》第2条规定,劳工的工资是由工作获得的报酬,顾客给的「小费」不算在内。陈宜民认为,业者额外向顾客收取的服务费、清洁费应该算在「工资」里,因此希望能推动修改劳基法,明订业者应该将这样的款项回馈给劳工,目前法案已经通过连署,预计周二(28日)就能列入议程。
不过,消息传出后引发部分网友正反意见讨论,有网友认为,在国外服务费及小费都算在劳工薪资内,台湾居然到现在才讨论应该归谁这个问题;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有小费就不会有年终奖金,「修法有用吗?资方一定会找漏洞,光看一例一休就知道了。」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样比较合理,抱持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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