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921前建物更新 政院放寬容積認定、約27萬戶受惠

行政院会11日通过「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从现行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成的合法建筑物,放宽至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挂号申请建造执照的建筑基地也可适用,预计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考量容积实施管制前的建筑容积多大于管制后的法定容积,且此类建筑是适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设计规定,因此修法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的对象,从现行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成的合法建筑物,放宽至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挂号申请建造执照的建筑基地也可适用,预计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期盼透过增加改建诱因来提高建筑物所有权人参与都市更新的意愿,以有效达成提升建筑物与民众住的安全目标。

内政部补充,这次修法也明定条例修正实施前,实施者已拟订都市更新事业计划送地方政府审议的案件,亦得适用修正后原建筑容积奖励的规定。

内政部强调,台湾历经多次地震灾害,居住安全攸关国人生命财产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须持续推动,这次修法有其必要性,后续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期盼各界支持尽速完成修法,以强化国内居住品质及国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