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 勞動部:跨部會強化休漁期漁工工作權

外籍渔工休渔期被迫放无薪假,监察院今天纠正劳动部,劳动部表示,持续检讨精进,并将跨部会强化休渔期渔工工作权,强化督导渔船雇主与仲介生活管理责任,确保工作权益。

监委纪惠容今天说,去年9月小卷捕捞季节结束后,雇主、仲介为回避劳基法,以「合意解约」方式,使64名外籍渔工被迫放无薪假,未获签约3年的工作保障,监察院纠正劳动部、新北市府。

劳动部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后续将依照监察院纠正意见,持续检讨精进,并加强跨单位合作,落实维护移工工作权益。

针对新北地区渔船雇主以休渔期迫放渔工无薪假部分,劳动部表示,台湾对于渔工权益的保障,不分本、外国籍渔工一体适用相关劳动法令保障,雇主对于所聘雇渔工如果有强制休假、未给付薪资等未全额给付薪资情形,将涉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

劳动部表示,已函请新北市政府等就所涉个案有无签署自愿离职同意书、有无被扣留证件、有无积欠薪资等事项积极查处,并将依查处事证严惩重罚。

劳动部也说,已与新北市政府、农业部渔业署合作建立渔汛期预警机制,未来若有其他渔业种类发生类似情节,将主动通报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以利即时转请地方劳政主管机关进行专案访视及关怀,以协调处理聘雇关系、转换雇主意愿与申请、新雇主承接聘雇、生活照顾及住宿地点条件、工资给付与膳宿费负担、安置保护、追踪改善与违规调查等,强化外籍渔工权益保护。

另外,针对监察院反映渔船雇主提供住宿环境恶劣、渔工自付住宿费用部分,劳动部表示,本案已请新北市政府加强访视安置处所,从113年2月27日起经多次实地辅导检查,改善床位数、马桶、照明设备、卫生环境,及安装热水器等事项,并督促渔船雇主与仲介落实生活照顾计划书规定。

劳动部最后强调,雇主聘雇渔工在台工作应依外国人生活管理计划书规定善尽生活照顾责任,仲介机构受雇主委任也应善尽受任事务,雇主如有未依规定办理生活管理者,依就业服务法可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并废止许可;仲介机构若未善尽受任事务,将依同法规定,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