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女官员被掳强脱衣拍裸照…教唆女与处长开房间 华盛营建严正驳斥

▲夸张!营建公司找人跟踪,还拍裸照逼离职。

2020年10月13日更新:华盛营建董事长苏成达表示,公司本身不是被告,华盛营建的专案经理判无罪,公司的负责人从头到尾连找都没有被找过,整事件乃是华盛营建苏姓员工感情纠纷所造成,与公司无关!文末为华盛营建的公开声明书

华盛营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声明书:

对于今日媒体报导本公司与宣捷细胞生物制药公司间之商业违约赔偿纠纷等事件,报导内容大量引用「宣家友人」所述之不实内容意图抹黑本公司:

报导重提苏姓前员工与本公司董事长非亲非故,职位也非董事长特助,苏姓前员工私人感情问题一概与本公司所有同仁及经营业务毫无关联。

报导重提105年12月份本公司遭检方诬指为 「业务登载不实案」与苏姓前员工个人情感纠葛之「绑架案」毫无相关; 然查,历经法院三年多审理,如今判决出炉本公司之「业务登载不实案」已还本公司清白,当初起诉之事实确属子虚乌有之曲解。

本公司遭乌龙起诉之时间点为105年12月份中旬,但于报导中宣家「发现华盛纪录不好」及「奉宣董事长指示」背弃商业合作伙伴为105年8月发生,背弃都更案时间点尚无任何本公司不实之抹黑报导,时序混乱,荒腔走板,当时并无不实抹黑报导何来以纪录不好为由背弃合约?

何以近四年后再度友人借由媒体报导挑起过去仇视抹黑本公司传闻?其目的绝非单纯,为此本公司已不得不适度打破沉默。本公司从不曾、也不擅于利用媒体进行商业操作,也无意透过媒体进行商业操作;而本公司与宣捷公司之争议案发生至今四年多以来,只在法院里等待审理、等待法院安排之执行程序,何以时至今日却忽然见诸媒体?债务人公司方面也在报导内容里大放阙词?面对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错误讯息

本公司必须公开澄清:

新竹市复中段都更案公有土地,是宣捷公司原计划落实「宣捷生活」概念的第一件试金石个案

宣氏父子为国内知名的富商家族,固不必多言,跨足生技产业后,先后担任宣捷细胞生物制药公司之负责人;105年1月25日,宣氏父子曾在媒体上公开谈论过「宣捷生活」计划(意者请自行上网搜寻「宣捷生活」),宣明智并谓:「我们现在暂且把这个名称叫做『宣捷生活』,就是去规划一个场域,这个场所就是跟我们刚刚讲的这个生殖、生产,然后小儿照顾,延伸到这样的族群在照顾时候的家人一起的关怀」(注:引用宣捷公司105年1月25日官网公告新闻内容)。

105年5月下旬,本公司是在宣捷公司方面完成规划后,才被邀请参与新竹市复中段土地公办都更案之合作,此笔土地若能顺利取得开发,将是宣捷生活计划第一个试金石个案,也会是本公司在新竹市区建设代表作;本公司受邀之初,并未看过具体规划文件,是表达有合作意愿后,105年6月2日才在宣捷公司内湖总部办公室内看到属于机密性质的计划书。

俟本公司看到富商巨贾擘划出的产业大联盟的整合构想,甚至医疗部分已先整合马偕医院、新竹地区声誉卓着的南门医院、安慎诊所,赞叹计划大格局之余,始以躬逢其盛的心情参与团队,同意担任都更案的主申请厂商,并签立合作协议;后续签立的正式协议条件,也是载明合作分工上是负责配合前期都更程序与建筑工程施工,违约者必须按照损害金额另外加重处罚50%,也是宣昶有指示的条件,目的在相互约束不得违约,杜绝本公司觊觎宣捷公司投入资金后可以享受的都更利益,然因本公司非常清楚自身营业定位在工程营建本业,也深知并同意于完成营建任务后即功成身退获利了结,未来宣捷生活之营运才是宣捷公司的营利重点,届时的相关商业行为、商业利益也都与本公司无关,既无违约之意念,自会欣然接受重罚条款的约束(因为本公司必定忠实履约,根本不会违约)。

新竹市复中段公有土地都更案于105年7月中旬公布本公司胜选后不久,即遭宣捷公司无预警恶意终止合作:

105年6月下旬进行投标评选简报,7月中旬公布开标评选结果,本公司取得最优申请人之资格,进一步完成前置之文件备置作业后,旋于7月28日依照投标须知提出都更合约书给新竹县政府等待签约,岂料宣捷公司方面却毫无预警以105年8月5日内湖北势湖邮局第129号存证信函通知本公司终止契约,唯一的理由只有「本公司奉宣董事长指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没有契约依据、没有事实基础、更没有法律论述。

收到宣捷公司无预警终止契约通知后,起初本公司多方柔性劝说,以卑微之文词致函宣明智、宣昶有本人,均遭置若罔闻后,无计可施之下,只能多次以书面告以利害关系,通知宣捷公司监察人及宣氏父子;碍于宣捷公司、宣氏父子、监察人等俱以高高在上的心态毫不回应,本公司根本无从进行沟通;加上新竹县政府方面不可能遥遥无期等待,不得不于105年9月21日通知取消本公司最优申请人资格,没收申请保证金以外,本公司商誉严重受损,沦为业界笑柄。兹因本公司不可能坐视宣捷公司之重大违约行为不为所动,循诉讼处理实属万不得已之选择,此为宪法保障之诉讼权,放眼国内每年数十万件诉讼,岂能因为本公司选择司法途径解决与富商巨贾之商务纠纷,就被身为债务人的富商巨贾胡乱指控与污蔑。如果这不能算是背弃合作盟友,那什么才是背弃合作盟友?

宣捷公司以时序发生在后之谬误新闻事件(105.12)张冠李戴为主张终止契约(105.8)的借口;为达拖延诉讼之目的,更恶意以声请法官回避之程序污蔑法官,是富商巨贾才敢使用的恶质方法。

报载上开事件同时,刻意重提105年12月间报载本公司「绑架案」负面新闻之部分,试图以此作为当初宣明智指示终止契约之合理借口,然查,本公司员工遭台中地检署杨仕正检察官乌龙起诉的时间点,时间上已是105年12月中旬,是在宣捷公司105年8月5日「奉宣董事长指示」而背弃商业合作伙伴之后四个多月才发生,时序上不应被穿凿附会混淆颠倒,倒果为因。

再者,本公司从未被起诉「绑架案」实为「业务登载不实案」,且此案历经四年审理,本公司遭莫名起诉之工地主管及相关业主方之承办公务员、监造人员均获判无罪,表示当初检察官起诉事实确属杜撰而未被法院采信,且经法院仔细审理及事后之调查研析,本公司所承揽之铁路车站工程根本就没有进度落后之问题,既无进度问题,何来之公务人员图利厂商之动机?本公司数十年来均正常经营,工地正常运作,根本没必要、更不可能因为营业问题而指使员工教唆绑架官员,即便遭受如此扭曲污蔑与排山倒海而来之质疑,本公司依然正常营运至今,也不必像宣捷公司般东躲西闪、藏匿财产。对媒体而言,耸动报导的故事性有其商业价值,本公司并非媒体、也非衙门,被泼脏水以后,只能选择沉默,事后又有何人会主动还本公司公道?中小企业能力有限,本公司深知民不可与官斗、不要与富商巨贾为敌,不应与媒体辩解,以免被越描越黑。

诉讼案于一审系属后,迄今已进行数年,本公司仅低调应对,尊重与相信司法,除法院试行和解以外,不曾寻找任何人际关系或政商、社会关系,或者利用媒体对宣捷公司施压。甚者,107年7月间,宣捷公司为达拖延诉讼之目的,于辩论终结之际对承审法官提出回避声请,透过对法官恶意攻讦之污蔑与人身攻击,以达拖延审判之目的,回避程序之审查,历经一、二、三审即长达一年时间(裁定内容于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均有公开,意者可自行搜寻,兹不复赘),俟最高法院驳回再抗告后,士林地方法院始能继续审理程序。此等令人不齿之手段,本公司面对富商巨贾等级之对手,也只能选择维持低调,隐而未发。

直至108年9月间,本公司于台湾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诉字第53号一审胜诉判决后,以判决书为执行名义,备妥并完成担保金提存后,声请假执行之强制执行,一切依法定程序进行,但因宣捷公司方面一再隐匿资产,一再以光怪陆离之借口拖延、不配合执行法院核发的执行命令,一家资本额高达九亿多元、由富商巨贾创办的大公司,仍然可以维持正常运作,但强制执行程序启动至今一年,却只执行到二万元,显与常理严重乖离!法院扣押之资产,经执行法院嘱托鉴价后所认定之价值,也远远不如宣捷公司方面所宣称之价值,媒体报载之金额,与实况严重不符,本公司循序渐进执行宣捷公司名下之资产,本属于法有据,不容债务人借词污蔑!

本公司并无好讼的企业文化,选择诉讼只为使恶意背弃商业盟友者受到应有之教训

本公司没有能力组建庞大的律师团听候差遣,没有能力像宣捷公司一路走来一直换律师,更没有能力把单纯的家事诉讼弄成数十件诉讼满天飞,使诉讼对造疲于奔命,使承办律师被律师公会移付惩戒,这些绝无仅有近乎罕见的操控能力,都是本公司望尘莫及、也不敢冀求的能耐,但本公司现阶段依然能够获得法院公平对待,若非依据的理由充足,岂有可能得到公道?或许社会大众只看到二亿五千万的巨额求偿,试问有何人去注意到,宣捷公司背弃盟友所毁掉的不只是自己未来商机,单就本公司在此案的营建业务规模,就已是超过二十亿元的个案。反观宣捷公司方面,单就建设开发完成后所成就之不动产增值部分,就已数倍于本公司之营建获利,孰大孰小,孰轻孰重,孰为主角孰为配角?孰为加害人孰为被害人?本公司并非富商巨贾,也不以成为富商巨贾为理想,但无论如何富有,不等于不会犯错,更不能为了掩饰决策错误而恣意扭曲事实,违约者应赔偿所受损害及所失利益,本来就是民法明文的规定,最高法院亦有非常多之判决案例可供参酌,本公司相信,真实不被扭曲的讯息只要完整呈现不被刻意切割,任凭无关之第三者检视,公道自在人心。

投身制药业研究的苦行者,非只有宣捷公司一家而已,造福人类的理想固然是何等的雄心壮志,但也非宣氏父子所独有之抱负,而此等「崇高之抱负」,仍显不足以当作违背商业诚信、背弃合作盟友、扭曲事实指鹿为马、污蔑他人的借口,见微知着,从小处观察即不难发现孰者矛盾?宣捷公司之声明、报载引用宣明智之陈述以即宣家友人对媒体放话内容是否属实?自有公论,然本公司坚信,没有格致诚正的正确心念,不足以修齐,岂能跳步妄言治平大业,无异空论!本公司不予置评,但本公司仍将一如往常,素其位而行,屏除罣碍。

面对抹黑抹黑再抹黑的伎俩,最好的回应就是谦卑谦卑再谦卑,假以时日,真实终究能被还原!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铁路高架化10月才通车,现在却传出弊案,承揽531标5个车站的「华盛营建集团」,为了不让工程延宕遭罚,竟涉嫌勾结中工处段长,伪造施工纪录,规避3000多万元罚款,还涉嫌掳走一名女主管,强拍裸照逼迫离职,地检署依法起诉相关人等共12人。但华盛营建集团晚间喊冤,也发新闻稿澄清。

台中铁路高架化10月中风光通车,但其中531标传出标案承包商「华盛营建集团」涉嫌窜改施工纪录,躲避工程延宕违约金。中检襄阅郭景东表示「窜改一些停工复工的不实资料,借以来规避契约的处罚规定,总共图利了3000多万元。」

华盛营造在101年6月以10亿8000多万元得标,负责松竹、太原、精武五权、大庆5个站体主体工程,5站月台及雨棚结构应该在102年8月15完工,但华盛因为工班不足,导致工期延宕,华盛涉嫌勾结中工处人员,将完工日改为103年4月23日,甚至其他阶段工程也做类似手脚。

中工处副处长何正吉表示,「3位同仁在执行契约的认知跟处理上,被检察机关认为有图利的行为,我们是感到遗憾。」

五权站、松竹站及精武站第二阶段工程包含外部主体及内部水电系统等,应该在107年完工,但在完工前,华盛为躲避罚金,华盛营建工程公司的苏姓女特助,竟找新竹一名卢姓建商要他跟踪交通部铁改局女主管,偷拍她翘班或婚外情的照片,想逼迫她辞职,但没有找到相关可威胁的证据。

去年7月27日,50岁的女主管骑脚踏车上班途中,突然被3名男子强押到新竹竹东的火葬场旁边的工寮,强行脱衣拍摄裸照。3名男子还恐吓,叫她「好好工作,不要多管闲事」,最后将女官员带离工寮,在桃园市区丢包。

▲3嫌强押女主管到新竹某火葬场旁边的工寮拍裸照,再载到桃园市区丢包。

事发后女主管受到惊吓,隔天立刻主动请调,中检在去年9月展开调查,发现中工处第二工程段林姓段长及中兴工程监工人员,涉嫌包庇华盛伪造工期,借此躲避3389万元违约金。

检警除了追查工程有无弊端,同时针对涉嫌教唆拍裸照的苏女搜证,竟然意外追到,苏女竟在今年1月三度被拍到与被害女官员的上司、铁改局中部工程处处长许文贵开房间,认为两人关系匪浅,但据了解两人都声称没有逾矩行为。

台中地检署14日依图利罪、伪造文书、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起诉台铁中工处第二段段长林铭益、帮工程师任景成、工程员戴群峰,中兴工程副理张文亮、监造梁哲诚、华盛工地主任林瑛璟,另外,华盛董事长特助苏晓贞、卢银龙、周承广、陈鹏钧、彭翊凯和警员郭志峰等共12人依妨害自由、恐吓、泄密等罪起诉。

华盛营建集团14日晚间发新闻稿澄清,「本公司向来与人为善,以诚待人,以信事主,冒犯业主之官员,对本公司有害无益,本公司不可能、更无动机为此自掘坟墓之行为;国内公共工程从业厂商,多有遭检调误解甚至诬陷之情形,本公司非首例,更不会是最后一例;社会经验足够者,皆知调查局铺天盖地查案,耗费不赀,倘若所获结果与其杜撰之蓝本不同时,会有行政责任,此等因循积习,早以为人诟病已久,检方乡愿起诉,意在护航;对于杨检察官以草率理由起诉本公司员工,并于起诉理由中对本公司多所杜撰污蔑,本公司必须严正驳斥。」

▼「华盛营建集团」全文声明如下:

华盛营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开声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