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教育经费4%的底线要守住
近期,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达到4.28%,实现了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4%目标。4%是怎么实现的?这笔数目不小的钱又是怎么用、怎么管的?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就这些问题接受专访。
实现4%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1.4%为什么能够实现?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把教育作为治国理念优先发展,作为战略性投资优先保障。实现4%,就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而确定的目标。
早在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一次提出到2000年实现4%。由于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一直很低,2000年并没有实现4%。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第二次提出要逐步达到4%。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12年实现4%的目标,限期完成。
4%之所以能够实现,主要得益于:
第一,政策得力。为实现4%,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出台了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并对落实4%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其后连续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4%都是国务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可以说,在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例仍然偏低的情况下,实现了4%,其决心之大、努力程度之高,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
第二,财政给力。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超过80%,是教育事业的第一大保障;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所占比重接近90%,是经费来源的第一大渠道;在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财政教育支出所占比重超过16%,是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正是依靠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力支撑着一个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第三,地方努力。中央财政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在增加本级教育支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2.2万亿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中央支出不到20%,80%都在地方。地方政府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实现4%付出了巨大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说,如果没有地方的努力,4%不可能实现。
2. 为实现4%,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期实现4%目标,资金投入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可操作、可执行的政策措施。
一是逐级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比。4%是一个全国性指标。在现有体制下,只有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安排作明确规定,才能实现4%。因此,中央财政对地方,分省、分年度合理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各省财政对市县,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进行了合理分解,逐级落实。这是实现4%目标最为核心的举措。
二是拓宽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统一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2012年,来自这三大渠道的经费占9%,是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补充。
三是建立了评价激励机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了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并设立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较好的,给予了奖励;对财政教育支出增幅低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直接“一票否决”,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实现4%起到了重要作用。
3.4%的实现,对教育意味着什么?
答:4%的实现,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从2008到2012年五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支出7.9万亿元,以年均20%多的速度增长,是改革开放35年来教育经费增长最快、增加最多的五年。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超过2万亿元,比20年前增加了将近25倍。
随着4%的实现,国家用于教育的钱逐年增加,为教育办了多少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一些大事、好事和难事,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
4.如何看待4%的实现?
答:4%的实现,说明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一方面,我们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需要增加钱的地方还很多。
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有2.6亿名在校学生和1500万名教师,加起来差不多是1个美国、2个俄罗斯、4个法国的人口规模。维持这么大规模教育的正常运转,需要持续稳定增长的财力保障。
实现4%后,每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超过2万亿元,总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万多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中,70%是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支出等刚性支出,而且4%中有的用于化解债务补历史欠账,有的用于军校、党校等非国民教育,有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等社会支出。
另一方面,与实现“中国梦”,完成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发展目标和改革任务相比,教育的薄弱环节还很多,差距还很大。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提高、两进入、一基本”的教育发展目标:“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同时,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等等。
全面落实好这些目标和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仍需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巩固4%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4%的钱坚持了突出重点,
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
5.4%的钱都用到了哪里?
答:4%成果来之不易。为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们把握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突出重点,用好增量,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主要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6.保基本“保”的是什么?
答:保基本,一“保”义务教育。
从各级各类教育的分配来看,4%有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开始,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三次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2008年实施了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从农村到城市,全面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全面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化债,四年化解900多个亿,基本解决了历史欠账问题;2011年完成“两基”国检,从东部到西部,全面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得到了真正落实。
二“保”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
从具体支出上来看,4%接近一半财力用于教师工资,占到47%;接近一半财力用于维持学校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占到49%。通过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定要求,将农村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1000多万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有了可靠保障。近五年校舍建设资金所占的比重提高了6个百分点。2009年开始实施的校安工程,中央财政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500亿元,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3.5亿平方米,全面提升了中小学校抗震设防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全国1/4的校舍旧貌换新颜。这几年,有些地方发生了地震,但经过加固的校舍经受住了考验,没有一栋因灾倒塌,不少还成为当地群众的避难场所和安置点。
7.补短板“补”的是什么?
答:从各级教育来看,主要“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
近五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最快,年均增幅49%;其次是职业教育,平均每年增长26%。通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240多个亿带动地方850多个亿,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入园率提前实现了2015年的发展目标。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大力改善了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是“补”中西部。
4%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中西部,财政教育投入5年翻了一番。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3都转移给了地方。中央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90%用于支持中西部,先后实施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中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