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函迅即重启遴选程序 台大:走行政救济难避免

教育部25日的回函使部长吴茂昆再次备受争议。(图/记者翁嫆琄摄)

实习记者孙若蜜综合报导

台大校长人选持续悬宕,教育部25日向台大发文,坚持应「迅即重启遴选程序」,回应校方22日请教育部尽速发聘管为校长的要求函。对此,校方27日表示,仍在讨论具体方案,目前的形势之下,走行政救济的路似乎很难避免。双方不同立场使遴选案陷入僵局,各界「挺拔管」、「反拔管」人士也持续为支持方发言。

教育部25日的表态显示,他们的立场与4月底时仍相同。对此,校方「似乎不得不走行政救济的路。」说明遴选案风波已进入了否则「必要时得依法寻求救济」的阶段。对此,教育部次长立德曾表示,对于台大22日拟提行政救济,会予以「尊重」。

据《联合报消息,台大目前已聘请一名以上的律师研商下一步要采取的法律行动,除了诉愿、行政诉讼,还可能声请大法官释宪

教育部25日向台大发文函,其中表示,大学自治范围仅于组织校长遴委会,但遴委会组成后的相关运作流程,教育部有权依相关法令来作「适法性监督」,并且遴选程序「已被认定有瑕疵,台大应重启遴选。」

教育部以上表示是回复台大校方22日的发函。被回复的校方函中表达了12日临时校务会议投票达成的三项修正动议诉求,包括请教育部应尽速依遴选聘管中闵为校长,否则「必要时得依法寻求救济」,并强调了教育部对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只有「合法性审查」权,不具审查「人选是否适当」的资格

▼支持管中闵上任台大校长的人士在校园内挂起黄丝带。(图/记者林韦辰摄)

校方还强调,台大在遴选过程「恪守正当行政程序、未违反法律规定,遴选结果也无出于错误事实认定或不完全资讯的瑕疵。」另外,就「人选是否适当」的争议,函中写道,这属「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权责。」

就管中闵与遴委、台湾副董蔡明兴有利害未回避的质疑,校方则表示,两人并无重大利害关系

双方从大学法的不同角度切入,表达了相反的诉求,使事件再次停滞难前。

与教育部诉求相同的有由学生组成的台大校长遴选改革阵线。他们12日时便声明,校方的决议「不具法律效力」,直批会议「荒腔走板」,主张教育部依法有权对校长遴选程序进行监督,必应尽速重启遴选程序。

▼管中闵教授担任台湾大独董及参与台湾大学校长遴选事件表。(图/教育部)

与此同时,校方开始向学生发出毕业典礼邀情函,其中写明,6月10日典礼将由代理校长郭大维代表主持。对此,许多毕业生表示,不想毕业证书上是「代理校长」,希望能拿到印有「校长」姓名的证书。

曾就读台大EMPA的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洪孟楷24日也在脸书写道,「跟着一辈子的毕业证书更可能也是代理校长署名,台湾大学难道是个临时学校?否则怎会校长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