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男女不同拟修法一致18岁 林全:朝这方向进行

民进党立委林静仪质询。(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林静仪20日于立法院总质询时表示,法务部是否能努力针对民法结婚与订婚规定都修成18岁。对此,行政院长林全坦言,有检讨空间态度上乐于与立法院形成共识

林静仪在质询时指出,依照现行民法规定,男性未满17岁,女性未满15岁者,不得订定婚约;而男性未满18岁,女性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认为以性别区分公民可以完整行使公民权年纪,是极度的不平等。

此外,林静仪提出国际人权公约规范,18岁以下称为儿童,18岁以上才可结婚。而法务部自2011年起有多次要修法,但最后都无疾而终。

对此,法务部长邱太三回应表示,以往单纯以社会经济文化考量,才以16岁作为女性最低结婚年龄;强调在上个会期有提案修法,但立委与学者立场不同,没有共识没有通过审查。林全则表示,这其中确实有检讨空间,态度上乐于与立法院形成共识,希望朝这个方向进行。

▼林全立法院总质询。(图/记者李钟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