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性侵人妻反咬诬告!清楚描述「特殊格局+测谎」还她清白
▲南投地方法院。(图/翻摄Google map)
阿婷(化名)遭一名何姓员警性侵,不过对方却因「不举」,获不起诉处分,甚至还反告阿婷诬告。审理期间,阿婷通过南投地院测谎,并正确描述遭性侵时的房间隔局,让法官认为阿婷虽不能证明性侵害,但也不是凭空捏造,因此她的指控「并非全然无因」,进而判她无罪。南投地检署不服上诉二审,经台中高分院审理后驳回确定。
判决书指出,阿婷丈夫于2010年7月到2012年6月,因违反选举罢免法入狱;另又于2016年4月与休假的何姓员警发生口角,持塑胶椅打伤何员,何员怒提告伤害,没想到事隔2个月,阿婷指控何员在丈夫坐牢期间,分别在自家、何员住处,性侵害各1次。
何员向南投地检署拿出医院诊断证明,说自己是糖尿病、肾衰竭的病患,已无法性行为;不过阿婷朋友出面作证,何员性侵目的是为了逼丈夫撤销伤害告诉。然而检方不采信,裁定何员不起诉,反依诬告罪起诉阿香。
南投地院审理时,阿香坚称没有诬告并表示,何员是警察,被性侵时相当恐惧,为了自身名节不敢张扬,直到丈夫发现有异才坦承遭受性侵,一切与何员控告丈夫无关。事后法官要阿婷当庭说出何员住处内的空间,她都能明确指出何员家中有2间和室,中间隔着厕所等特殊格局,且经测谎都通过。
南投地院认为,依最高法院对诬告犯意的阐述,阿婷的指控「并非全然无因」,只是缺乏证据,又没有积极证据可证明是虚构捏造,不构成诬告罪,因此判决无罪,但南投地检署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见解与一审相同,驳回检方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