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姐法官面前狂酸讨客兄 呛女老师「吃饱等妳告」反赔3.5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江姓柜姐2018年间陪朋友出庭,却在法官面前用台语辱骂吴姓女老师「讨客兄」、「不要脸」,反而害自己吃上刑事官司,去年底被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5000元。但事情还没结束,吴女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求偿3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判决结果日前出炉,江女还得再赔偿3万元。

▲江女帮朋友出气,却让荷包失血3万5000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刑事方面,江女是在2018年8月31日陪同朋友前往台南分院外遇官司,当时法院双方当事人想想过去拥有的美好回忆,不要一直充满负能量,她却在旁边碎碎念,包含「妳不要这样不要脸啦」、「这样会吐死,讨客兄还在那边吞不下这口气」、「社会败类」,一听到吴女扬言提告,甚至反呛「我吃饱闲闲等妳」。

结果吴女真的「如她所愿」提告公然侮辱。江女坦承当时的确有在法庭上说出讨客兄,但没有任何公然侮辱的意思,「我没有说不要脸、疯女人,当时是想劝吴女,并非辱骂之意,而且事发地点是在法庭内,不是公开场合。我讲的都是事实,并不构成侮辱罪。」最后还是被依法判处罚金5000元。

▲吴女不满在法官面前被不相关的人辱骂,于是反过来对与江女提告。

接着,吴女在民事诉讼中主张,因为江女在庭上故意辱骂,让原本患有中度忧郁症的她受到刺激,心中一直无法释怀,导致用药加重,时常有想轻生的念头生活相当痛苦,因此决定求偿3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而一连吃上两场官司的江女反驳,她是看不下去吴女明明有配偶,还另外交男友,最后夫妻俩反过来向婚外情对象索赔70万元,实在气不过才会叫对方不要再做讨客兄的行为,真的没有侮辱的意思。

高雄地院简易庭认为,纵使吴女在婚姻期间有不正当的交往关系,那也是他们的事,与江女无关,况且婚外情涉及私德,她却当庭用「不要脸」、「讨客兄」、「疯女人」等言语辱骂,客观上属于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言论,而非单纯描述事时,加上这一切都有法庭录音佐证,故认定她确实侵害对方的名誉权,衡量双方经济收入等因素,最后裁定应赔偿3万元较为适当。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192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