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人妻告小三 二审1张「未签字离婚证书」逆转胜

人妻二审靠1张未签字的离婚证书告赢小三,获判赔5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游姓空姐人妻控告任职于科技公司郭姓人夫,偷吃庄姓女同事,2人不但出入汽车旅馆,甚至在公开场合有亲暱举止,对2人提告求偿,但庄女辩称不知郭男已婚,一审法官认为罪证不足,判游女败诉;游女不服上诉二审,因郭男提出的离婚证书并无2人签字,因而改判游女胜诉,庄女需赔偿50万元。

据「自由」报导,游女2007年跟郭男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庄女明知郭男已婚,却仍跟丈夫出双入对,甚至出入汽车旅馆,游女认为庄女侵害她的配偶权,因此向庄女提告求偿100万元。

但庄女辩称不知道郭男已婚,对方还拿离婚证书取信她,一审法官因而判庄女胜诉。游女上诉二审提出庄女和游女的通话内容,认定庄女明知郭男已婚,仍与郭男有亲密行为,且郭男提供的离婚证书,并无两造签名,因此改判庄女败诉,须赔偿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