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杀人犯可教化:请法官找不会让人呕吐的理由!
▲作家苦苓:很多法官不判死的理由,令人欲哭无泪。(图/翻摄自苦苓脸书)
文/苦苓
岁末年终,终于有人被判了死刑,好像是在宣示「台湾还是有死刑的」,但台湾的法官真的还没加入「废死联盟」吗?我很怀疑。
我也不是无条件的反对废死,但看到很多法官不判死刑的理由,简直是欲哭无泪:
1把男友分尸、焚尸、弃尸的女生在看守所「抄经书、写忏悔信」——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2和朋友一起用铁线勒死亲生母亲的,因为「就学当兵时曾记功嘉奖」——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3一共砍了银楼老板和会计28刀致死,并残忍割喉的,因为「逃亡长达七年半没再作案」——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4性侵同居人女儿517次,,并绞杀灭口的,因为「长期提供死者生活费」——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5 刺死女友,假释再枪击另一女友,因为「再犯风险不高」(天啊!他已经再犯了)——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6司机绑架老板,撕票弃尸,因为「不能释怀人放在草丛里任其腐烂」——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7杀妻之后,又杀死两个女儿灭口,因为「平时关心女儿,犯后深感悔悟」——有教化的可能,不杀!
不知道这些法官为什么这么看得起台湾监狱的教化功能?又这么慈悲心肠的对待这些十恶不赦的歹徒?但我们现在知道了,准备或已经犯下死罪的人:
●赶快找出读书、当兵时被嘉奖的纪录●设法提供被害人生活费●逃亡中不要再犯别的案子●被捕后要对死者被杀表示不忍●向法官表示绝不会再犯●在狱中勤抄经、写忏悔信●对死者平日关心、杀害后悔悟
能做到以上七点的任一点,保证有法官认为你「有教化可能」——不杀!
各位伟大的法官,我们没有要你把所有的杀人重犯都判死刑,但当你要判他无期徒刑(最快10年就可以假释)时,可以认真一点,找一个不会让人恶心、呕吐的理由吗?
●作者:苦苓,作家,曾任电视、广播节目主持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