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科抢银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 警逼供认罪颜面尽失
李师科抢银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认罪颜面尽失。图为当年中国人权协会理事长杭立武到王迎先家中上香,并了解生前是否遭刑求,以及警方有无提出二百万元与家属和解的事。(本报系资料照)
提到发生迄今满34年的台湾治安首次李师科开枪抢劫银行案,就一定也要说说这起抢案的「案外案」--王迎先冤死案。令人不堪的是王迎先遭刑事局专案小组「屈打成招」后跳水死亡的同时,李师科也被台北市刑大逮捕破案,这又造成社会舆论的另一波哗然。
当时刑事局肃窃组多名警官,在上级限期破案压力下,找来同为司机的老兵王迎先,结果就在警方押解王迎先取「证物」,准备宣布破案时,王趁警方不注意跳水自杀以明志,没多久李师科也落网了,后来查出王是在警方严刑下「招供」,为防止再有「逼供」事件,立法院通过《刑事诉讼法》第27条修正案,规定被告得随时选任辩护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发生。而这条款又被称做「王迎先条款」。
说到这起冤案,起自于台湾首次发生杀警夺枪,再抢银行案,在媒体大肆报导后,顿时成为民众热门话题,推测犯罪者动机及经过成为不少民众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警方悬赏200万元作为破案奖金,高层下令限期破案,但反而埋下之后冤案的导火线。
23天后,一名外型、口音、姿态皆酷似李师科,所开汽车颜色与李师科之计程车皆为红色、家中被单又与李师科遗留之棉被款式及图案相近的计程车司机王迎先,被女儿的男朋友检举,遭到调查小组急于破案的员警逮捕。
为查明王迎先死因,由台大医学院教授方中民、法医刘森熙、陈芳益、周序广、刘象缙等五人解剖遗体。图为王迎先遗体送往解剖时情形。(本报系资料)
王迎先被逮捕后,遭受刑事局肃窃组警官詹俊荣、侦查员谢文昌、洪福川、陈奕煌、周桐明非法拘禁、刑求逼供,被迫承认抢劫土地银行。
5月7日凌晨3时,王迎先在带领警方寻找犯案工具及赃款的过程中,趁机跳下秀朗桥坠入新店溪中,自杀明志。在王迎先跳水后不久,真正的抢匪李师科于和平西路的住宅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