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诈欺与台湾

蔡育岱 谭伟恩

任何一种食品欺诈(food fraud)的犯罪都会导致公共卫生的脆弱化,并破坏消费者与市场间的信任关系,其影响至巨,难以估量。在诸多已浮上台面且堪称重大的食安事件(食源性疾病的菌体、化学用药成份的残留、生物恐怖主义的威胁)中,食品欺诈或是基于经济诱因而刻意为之的造假行为几乎可以串联起所有食品不安全问题方方面面白话一点说,欺诈性的食品犯罪者在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将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卫生安全还有整个市场的自由化机制给牺牲了。

针对因为跨国食品贸易而越来越多的食品欺诈犯罪,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和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在几年前展开密切合作,于北美亚洲欧洲地区针对市售的多种食品或相关的加工食品进行非例行性稽查。日前在名为OpsonIII的行动任务中,【1】上述两个刑事组织共计破获高达1200万吨的违法食品,显示食品欺诈和其衍生出的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安全问题(security issue)。毋宁,食品欺诈的跨国犯罪现象已经不是单一国家能自行解决的,而这样的问题若不能有效控制,很快地便会在市场上引起负面冲击,特别是食品进口国与食品出口国之间的摩擦,或食品生产者与食品消费者间的法益对抗。

食品欺诈现象的「全球化」与几个国际趋势的动向有关。首先,非法食品中海鲜类食品占了大宗,这意谓着国际消费市场对于此类食物的需求甚高。在全球环境气候变迁而广受影响的现况下,渔获量与其它水产食品的供应量已不能满足人类消费所需,不当、非法,甚至是造假的海鲜类产品在有利可图的经济诱因下,自然也就相应而生于市场。第二,食品来源与食安风险的关系需要进一步厘清。多数人有一种直觉,认为进口食品因为不易追纵其生产履历或意外发生时的产品制造人责任,所以倾向建议用消费本地食品的方式来减少食安意外或食品欺诈之犯罪。

然而,单单台湾过去一年内所爆发的本土型食安问题便足以证明上述观点的说服力微弱。最后,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有时会与粮食安全或是粮食自主性(food sovereignty)产生交集,此时一国的农业政策、境内支持措施,还有农业贸易的开放尺度都要列入考虑。易言之,食品欺诈不是简单的经济犯罪,而是纠结于各国食品政治及国际食品贸易制度的结构性病态。于是乎,打击食品欺诈是理论上该为之事,但实际防堵此类犯罪的过程可能伴随一国经济收益的缩减,或是面临外国(尤其是食品出口国)庞大政治压力的风险。

食品欺诈导致的不安全对于国家或是国际社会的冲击不亚于金融风暴,而因它所生的实害一旦出现,无数消费者的健康法益必然受损。更令人担忧地是,食品欺诈开始与组织犯罪结合,仿效合法业者以「工业化」的制程来大量生产违法食物,然后将犯罪的所得用于人口走私资助暴力活动,或是投资金融商品以间接操弄汇率、股市或一国货币的供需等。有鉴于此,高度仰赖食品进口的台湾应该要在政策面转向多关注食品安全的公共卫生层面,而不是单单偏重经济成长或是贸易自由化,同时防疫或相关单位的施政要更侧重事前预防,而不是食安危机发生后的因应。最后,政府要学习与私部门合作,善用民间产业在市场上的敏感性和专业能力,双方互助一起打击食品欺诈,还给人民一个安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注1】此任务共计有33个国家参与,在亚洲区域仅有南韩泰国越南三国加入食品欺诈犯罪的刑事侦搜。因此,一个极可能的推论是,目前行动所查获的违法食品(例如假酒、过期食物等)数量只是国际食品不安全「冰山一角」,而不是全貌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学副教授;谭伟恩,政治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文章请寄→editor@ettoday.net